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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之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8:17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之 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6-20-3-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220241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收悉。根据贵会《二 次反馈意见》提出的要求,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百花村"、"公司"、"本公司")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会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平安证 券")、本次发行上市律师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 人会计师")就本次《二次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 明,现就《二次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 具有相同含义。 6-20-3-2 | 第 | 1 题:关 ...
百花医药: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请做好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8:17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请做好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近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根据贵会《告 知函》提出的要求,我们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现就《告知函》中的有关间题回 复说明如下: 1、根据申请人《二次反馈意见回复》,2020年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 会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就发行人与张孝清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仲裁出具 的《栽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496号)之裁定结果,申请人对 2018 年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确认业绩补偿金额调整了 2018年营业外收入增 加 13.257.32 万元。2020年申请人一次性大规模终止 79项合同,导致当年冲减 收入 11,463.58 万元,并补转成本 1,689.64万元。华威医药相当一部分在研项目 未预期完成且这些项目开始时间久远(有的甚至超过 10年 ...
百花医药: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8:17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开展情况、成本费用变化等,具体分析 2022 年度公 司亏损的原因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年7月1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 号《关于新疆 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 "意见落实函")已收悉。根据贵所意见落实函提出的要求,我们在审慎核查的基 础上,就意见落实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第2 题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开展情况、成本费用变化等,具体分析 2022 年度公司亏损的原因,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持续影响; (2) 补充说明 2022 年度公司存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其 他合同订单是否存在类似需要计提减值的情况;(3)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公 司主营业务前景,相关业务经营是否稳定。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 ...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3 18:17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能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现需要 对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等申请文件进行内容更新。具 ...
百花医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8: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零二三年九月 3-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平安 证券")接受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百花 村"或"公司")委托,担任百花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就 百花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保荐工作事项,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平安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 ...
百花医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8: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2-1 | | | 发行人主营业务涵盖新药早期发现与筛选、仿制药药物化学成分生产和控 制开发、临床试验、注册申报、生物等效性/药代动力学的生物样品分析及药学 | 声 明 1 | | | --- ...
百花医药: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8:14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6 号《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 实、完整、准确。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 ...
百花医药: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2023-09-13 18:14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致: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7-3-1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 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及报告期更新,出具了《北 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 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以下前述本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合称为"原法律意见书"。 鉴于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现本所就原法律意见书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 ...
百花医药: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8:14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 号《关于新 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落实函》(以下 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 实、完整、准确。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意见 ...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9-13 18:14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 股票代码:600721 股票简称:百花医药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