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钦股份(60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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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25 19:3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5日在浙江嘉兴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20人,持股93429194股,占比40.5672%[2] - 公司8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财务总监列席[2][3] 议案表决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A股表决同意票数91857994,占比98.3182%[4] - 《关于2025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A股表决同意票数93336894,占比99.9012%[6] - 两议案另一表决情况及占比分别为10236424(86.6933%)、11715324(99.2183%)[5] 其他 - 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7] - 见证律所是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程序合法有效[8]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2025-06-09 20:17
套期保值业务目标与资金 - 以管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标,资金用自有资金[2][4] 审议规则 - 开展业务需编制报告,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超特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7] 业务管理 - 设置决策、执行小组负责,内审部门监督[9][10][16] - 方案报决策小组审批,建立风控和内控[10][13] 信息披露与档案保存 - 损益及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披露[16] - 业务及开户等档案保存至少10年[18][19]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2025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6-09 20:16
业务计划 - 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权利金上限7000万元或等值货币[1] - 业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有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2] 业务详情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商品为液化石油气及相关品种[1] - 交易类型包括掉期、期货、期权及其组合等[1] 业务影响 - 可管理价格波动风险,提升经营与抗风险能力[3][4] 风险控制 - 有管理制度,遵循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控制风险[5][7][8][9] 核算处理 - 按相关会计准则对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和列报[10][11]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2025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6-09 20:16
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 拟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商品为液化石油气及相关品种[2] -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7000万元或等值货币[2] - 交易期限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 业务进展与风险 - 2025年6月9日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开展业务可能存在操作、信用、市场和技术风险[3] 业务原则与处理 - 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原则,持仓量不超现货量[9][10] - 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处理和列报[12]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变动的公告
2025-06-09 20:16
人事变动 - 2025年6月9日蒋彬彬因个人原因辞副董事长等职,不再任职[2] - 同日董事会同意提名雷安华任非独立董事[3] - 同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安华任总经理[5] 人员信息 - 雷安华1984年12月生,本科,有石化能源行业经验[8] - 雷安华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8]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09 20:15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公告编号:2025-055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至2025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股 东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信德园 17 幢会 ...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6-09 20:15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ST 海钦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东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股东会须知 | | 1 | | --- | --- | --- | | 第一部分 |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2 | | | 第二部分 | 会议审议事项 | 3 | | 议案一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9 20:15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公告编号:2025-052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邮件 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晨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蒋彬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副董事长、董 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雷安华 ...
*ST庚星(600753) - 海钦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04 20:15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庚星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信 德园 17 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汤峰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 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9,342,27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
*ST庚星(600753) - 海钦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2025-06-04 20:15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浙六和法意(2025)第 0826 号 致: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福建海 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 和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李昊律师、李卉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六和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六和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 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六和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 表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