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钦股份(60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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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07 17:17
控股股东增持 - 浙江海歆拟增持3000 - 6000万元[2][4] - 2025.5.12 - 11.7增持4379945股,金额30060702.25元,占比1.90%[2][5] - 增持后浙江海歆持股占总股本26.00%[3][4][5] 增持情况说明 -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2][5][8] - 不改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影响上市条件和治理经营[2][8]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31 15:12
本次重大诉讼进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作为原告,在一审中胜诉,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货款13,064,536.05元及逾期利息(年利率3.9%)[4][5] - 本次重大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需待执行完毕后确定 [3][6] 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 - 自2025年9月10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3起诉讼仲裁案件,涉及总金额约1,351,839.45元 [7] - 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49件,总涉案金额约221,300,170.60元,截至本公告日已有22件结案 [8]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5-10-30 18:18
诉讼金额 - 重大诉讼涉及金额13,064,536.05元及相关利息[3][4][5] - 2025年9月10日至公告披露日新增诉讼仲裁3件,涉及1,351,839.45元[7] - 前期披露49件诉讼仲裁,涉及221,300,170.60元[8] - 前期原告案件涉及180,384,197.11元[13] - 前期被告案件涉及8,556,209.27元[13] - 纠纷小计29,497,004.39元,合计209,881,201.50元[15] 案件进展 - 重大诉讼一审判决,被告付剩余货款及利息[4][5] - (2025)闽0102民初13409号案诉讼225,719.33元,一审阶段[12] - (2025)闽0111民初8453号案诉讼136,047.08元,一审阶段[12] - (2025)沪0112民调16865号案诉讼990,073.04元,诉前调解[12] 影响说明 - 重大诉讼判决对本期利润影响结合执行定,以审计为准[2][6] 具体纠纷 - 江西晋景新能源与上海星庚供应链纠纷3,107,626.60元[14] - 江西聚龙翊邦科技与上海星庚供应链纠纷6,049,030.51元[14] - 宁夏明城供应链与宁波星庚供应链运输纠纷760,745.68元[14] -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与上海庚星能源委托开发纠纷144,088.00元[14] - 内蒙古路易行运输与宁波星庚供应链运输纠纷1,363,309.65元[14] - 自然人汤**与上海庚星能源劳动纠纷693,619.43元[15] - 自然人梁**与上海庚星能源劳动纠纷622,238.11元[15] - 浙江伟德贸易与宁波星庚供应链买卖纠纷5,040,552.37元[15] - 宁夏明城供应链与上海星庚供应链运输纠纷950,571.94元[15]
机构风向标 | *ST海钦(600753)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5家



新浪财经· 2025-10-28 10:59
公司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共有5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1.1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0% [1] - 机构投资者包括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恒达通商贸有限公司、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上涨了0.96个百分点 [1]
*ST海钦(600753.SH):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820.83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27 21:4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52亿元,同比大幅上升1780.55%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0.83万元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6.81万元 [1]
*ST海钦: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256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8:3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6.77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88.1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568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111元 [1] 公司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7.4元 [1]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17亿元 [2]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18:33
离职制度 - 适用于董事及高管任期届满、辞任辞职等离职情形[2] - 特定情形公司应解除职务,部分需30日内解除[4][5] 离职程序 - 董事辞任报告生效,公司60日内补选[5][6] - 高管辞职报告生效,按劳动合同规定[6]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9] 股份转让 - 就任时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可开展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配合[9] - 离职人员2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1] - 离职人员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33
内部控制目标与原则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法经营等[2][3]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原则[3][4] 内部控制要素与涵盖范围 - 公司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6] - 公司内部控制应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6] 内部控制措施 - 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7][8] - 公司运用的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控制[16] 组织职责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9] 人力资源制度 - 公司制定人力资源制度,包括员工聘用等内容[9]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内外部风险,确定风险承受度和应对策略[13][14] -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排序风险[13] - 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规避等策略控制风险[14] 会计机构与人员 - 公司应依法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须有从业资格证,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17] 应急处理机制 - 公司应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8] 信息沟通 - 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20] - 公司应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进行沟通反馈[20] - 公司应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集成与共享[21] 反舞弊机制 - 公司应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职责权限[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23] 缺陷认定与整改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跟踪整改情况[2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应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26]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达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审议程序[30]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30] 担保管理 - 公司董事会每年度对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3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33]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6]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36] 投资原则 - 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39]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应限定投资规模[39] 信息披露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1]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42]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3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5]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6] 会议召开 - 公司应按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活动记录 - 公司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9] 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1] 职责与部门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1] -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2] 禁止情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8种情形[12]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4种素质和技能[12]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3] 档案管理 - 公司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应记录并记入档案[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按具体方式分类存档[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无偿赠与股权资产的进展公告
2025-10-27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9、24日分别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通过控股股东无偿赠股议案[2] - 控股股东拟将亚兰特制造51%股权无偿赠与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2][3] - 亚兰特制造注册资本10200万元,成立于2025年5月13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