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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钦股份(60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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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1 19:00
会议相关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8名董事全出席[2] - 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8] 交易与议案 - 公司拟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3000万元[3] - 《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票同意通过[4]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8票同意通过,拟提名姜卫威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8票同意通过[9] 股权情况 -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4422425股,占总股本10.60%[11]
*ST海钦: 海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9:15
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 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新增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银城中路支行,实际冻结金额合计10,99513元 [1] - 冻结原因系原董事兼总经理汤永庐及原副总经理梁明媚因劳动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被冻结账户实际金额达1,613,93757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5.5702% [3] 冻结账户明细 - 上海庚星被冻结账户包括:平安银行一般户(实际冻结6.78元)、上海农商行一般户(实际冻结10,23449元及75386元) [1] - 其他子公司账户冻结情况:上海星庚供应链基本户冻结8,31136元、宁波星庚供应链基本户冻结627,56365元 [2] - 存在超额冻结和重复冻结现象,涉及基本户与一般户 [2] 资金影响 - 新增冻结金额10,99513元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0379% [3] - 累计冻结金额1,613,93757元占2025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5.3804% [3] - 目前除上海庚星、上海星庚供应链、宁波星庚供应链外,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 [3] 公司应对措施 - 将依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争取尽快恢复账户正常状态 [1] - 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降低对上海庚星日常经营的影响 [3] - 持续跟进事项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2025-08-08 19:00
账户冻结情况 - 上海庚星新增申请冻结金额2,645,824.44元,实际冻结10,995.13元[2]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申请冻结金额高,涉及多子公司多账户[6] - 子公司基本户与一般户存在超额、重复冻结情形[7] 金额占比数据 - 新增实际冻结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货币资金0.0379%,占2025年Q1末0.0367%[8] - 累计实际被冻结账户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货币资金5.5702%,占2025年Q1末5.3804%[8] 应对措施 - 合理安排资金降低冻结对上海庚星日常经营的影响[8] - 依法处理纠纷,争取恢复被冻结账户正常状态[5] - 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8]
*ST海钦:董事周雯瑶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13:17
公司人事变动 - *ST海钦非独立董事周雯瑶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ST海钦营业收入中大宗商品贸易占比98.43%,其他业务占比1.57% [2]
*ST海钦: 海钦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董事辞职公告 董事离任基本情况 - 周雯瑶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时间为2025年8月1日 [1] - 辞职原因为个人原因,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 - 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 [2] 离任对公司影响 - 董事会成员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 [2] -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补选董事 [2] - 周雯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2]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8-01 17:30
人员变动 - 非独立董事周雯瑶于2025年8月1日因个人原因辞职[2]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2]
海钦股份(600753)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更正)
2025-07-14 17:5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600万元到8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3]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450万元到600万元[2][3]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8.84万元[3]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87.79万元[4][5] - 2024年上半年每股收益为-0.159元[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3,647.97万元[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减少充电服务业务投入,职工薪酬、营销拓展、场地租赁等费用显著减少[6] - 公司落实精细管理、降本节流举措,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办公支出[6]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优化调整核心品类,主营业务规模及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上升[6] 其他重要内容 -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3][7]
*ST海钦: 海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 由董事长赵晨晨主持 [1] 董事会审议事项 - 选举雷安华担任副董事长 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1][2] - 补选雷安华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其他委员会组成未调整 [2]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2][3] 表决结果 - 三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3] 信息披露安排 - 副董事长选举及委员会补选详情参见公告编号2025-060 [2] -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披露于交易所网站 [3]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30 18:1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9]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9]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时,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9]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9]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8][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4]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5]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15]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5]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5]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17]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8]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由总经理等高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负责[22] - 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相应程序[22]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23]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有保密义务,公司应登记管理[25]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26] 信息披露流程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9] - 对外发布信息披露文件有申请、审核、发布流程[30] - 对外发布非信息披露文件需加强管理,经审核批准[31] 沟通与公平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等沟通应遵守公平披露原则,不提供内幕信息[32]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监督[34]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等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负责董事等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记录和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调阅已发布信息披露文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办公室提供并登记[36] - 调阅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资料经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批准,办公室提供并登记[36] -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提供信息,董事会秘书按要求提供,办公室登记[36] 违规处理 - 各部门等未及时报告等造成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38]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罚责任人[38] - 聘请的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3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ST海钦(600753) - 海钦股份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6-30 18:15
人事变动 - 拟选举雷安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 拟补选雷安华先生为董事会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4] 委员会成员 - 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虞丽新、赵晨晨、王锡伟、王锡伟[4] 会议与公告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