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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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9-05 16:5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8,599万股,每股3.94元,募资总额152,080.06万元,净额140,192.00万元[4] - 截至2024年8月29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7,283.53万元[9] 资金使用与归还 - 2021 - 2024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并归还[5][6][7][8] - 本次拟用不超3.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3][13] 项目投资情况 -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承诺投资34,336.00万元,已投入27,941.52万元[11] -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承诺投资25,868.00万元,调整后12,702.00万元,已投入5,611.88万元[11] - 年产3万吨CPVC项目承诺投资39,988.00万元,终止未投入[11] -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调整后投资39,988.00万元,已投入19,196.80万元[11] 审批情况 - 2024年9月5日公司会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流议案[14] -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事项[15][16]
华塑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9-05 16:5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3.94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80.06万元,净额140,192.00万元[1] - 截至2024年8月29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7,283.53万元[7] 资金补流情况 - 2021 - 2024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并归还[3][5][6] - 公司拟使用不超3.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1] 募投项目情况 -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承诺投资34,336.00万元,已投入27,941.52万元[8] -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承诺投资25,868.00万元,调整后使用12,702.00万元,已投入5,611.88万元[8] - 年产3万吨CPVC项目承诺投资39,988.00万元,终止未投资[8] -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调整后使用39,988.00万元,已投入19,196.80万元[8]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5 16:55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资金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3.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3] - 《补流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5 16:55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30日送达各位监事[2] - 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资金使用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7票赞成,0反对,0弃权[3]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8-29 16:28
资金使用 - 2023年9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流议案[1] - 补流金额不超5亿元,期限不超12个月[1] - 2024年8月29日公司提前归还全部补流资金[1]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8-28 17:0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皖投工业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417,563,216 11.91% IPO 前取得: 417,563,216 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投工业") 持有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417,563,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已 持有的股份,且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安 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5)。皖投工业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 ...
华塑股份(600935) - 2024 Q2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8-16 21:37
存货数据资源更正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存货项目下的数据资源信息有误,已进行更正[2] - 更正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为379,020,503.26元,其中数据资源为379,020,503.26元[5] - 更正后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为379,020,503.26元,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为209,640,558.13元[7] - 更正前的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显示,期初余额为234,327,593.90元,本期增加为170,881,614.37元,期末余额为405,209,208.27元[9] - 更正前的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显示,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24,687,035.77元,本期增加为3,457,146.04元,本期减少为1,955,476.80元,期末余额为26,188,705.01元[9] - 更正前的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显示,账面价值期末为379,020,503.26元,期初为209,640,558.13元[9] - 更正后的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信息显示为不适用[11] 更正影响声明 - 公司表示,此次更正不会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影响[12]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8-14 15:33
战略规划 - 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以“一体化建设、循环式链接”为宗旨,坚持多元化原料为基础,以氯碱化工为核心,以高端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为两翼,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 [1] - 公司计划“深耕主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氯碱主业的附加值,同时“兼顾新业”,在传统氯碱行业中探索新质生产力,开拓高端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领域 [1] 市场与行业分析 - 中国是全球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总产能约4993万吨,占全球总产能的47.8% [3] - 2024年因国际形势紧张,预计市场经济对烧碱宏观行情支撑有限,市场整体预计呈现震荡行情 [3] 经营应对措施 - 2024年公司出台强化经营管控若干举措和降本增效实施方案,以应对行业低迷和外部环境压力 [3] - 在生产方面,强化生产管控,开展预防性检维修,提升检修质量和工艺操作水平,杜绝主要装置非计划停车 [3] - 在技术方面,持续对标先进企业,提升技术管控水平 [3] - 在营销方面,开展市场调研,梳理重点物料厂家信息,加快开发新供应商,增加客户竞争力度 [3] - 在管理方面,结合烧碱、PVC销售毛利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氯碱平衡”,增加烧碱产量,确保综合效益最大化 [3]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8 17:26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股东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 股 | 1,330,398,286 | 99.5626 | 5,693,200 | 0.4260 | 150,400 | 0.0114 |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3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988,942,47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85. ...
华塑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8 17:26
F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华塑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 楼 电话: (0551)2642792 传真: (0551)2620450 the state 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华塑股份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 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朱华 耀、毛文斌律师(以下简称"天禾律师")见证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 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