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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6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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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 理,直接研究决定不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日常一般性事 项,根据董事会授权以总经理办公会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三 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经理层其他成员和领导班子相关成员按照分 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 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在此基础上实事求 是、科学决策。 第三章 议事范围 - 1 -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00686874334U。 英文名称:Anhui Hwasu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邮政编码:23329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9,473.805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100 年。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599 万股,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1] - 内部知情人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等并追究法律责任[15] - 非内部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提请有权部门处罚[15] 信息保密 - 董事及知情人控制信息知情范围,无关人员不得打听[12]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等[12]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2] - 内幕信息披露前大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未公开信息[12]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3]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告知保密义务[13]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7]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资金占用防范 - 设立防范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5]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7] 资金管理 - 董事和高管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否则董事会处分或罢免[6][10] - 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货币资金支付按流程管理[6] - 原则上不向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对违规担保担责[10] 股东权利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报告监管部门并提请召开股东会[8]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须董事会审议[13]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5日发通知,紧急时可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 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 营决策中心作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 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党委会研究讨论是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外,也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1 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董事会 成员。但董事会成员任何变动,包括增加或减少董事会人数、罢免或 补选董事均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由 股东会做出决定。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制定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与透明度[2]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3] 制度原则与执行 - 制度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证券部收集资料上报董事会[5] 责任追究 - 9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4种情形从重处理[5] - 4种情形从轻处理[7] - 处理前听取意见考虑因素[7] - 5种追究责任形式[9] - 部分追责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9]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 内,将部分决策事项研究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塑股份")。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四条 行使授权应以"依法有效、权责对等、授权与监督 相统一"为原则,授权范围条件必须明确、清晰,避免出现职权 交叉、冲突。 第五条 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得进行授权,临时授权事项应 明确授权时限。 第六条 授权办法的建立和修订,以及授权事项范围的确定 和调整,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规范董事 会对经理层授权,提高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在保证公司党 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原则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华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华塑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 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公司党群人事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 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委员提 名,并由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9:49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 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及后评价工作。 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督促、检 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证券部是董事会决议落实及后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 责包括建立健全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工作的相关制度,决议督办工作的 日常管理,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组织向 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 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证券部对需落实的事项进行任务分解,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