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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30 05:43
华塑股份定向增发及募集资金管理 发行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7,336,244股,发行价2.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8.76元,扣除发行费用3,075,032.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6,924,966.30元 [4]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22日足额划入专户,并于5月23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4]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在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开设专项账户,与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规范要求 [5] - 专户账号520630795051000047,截至2025年5月22日余额198,939,998.76元,仅限用于2024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途 [7]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7][8]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交支出清单 [8] - 银行若三次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9] 信息披露与备案 - 发行承销总结已获上交所备案通过,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程序将尽快办理 [1] - 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在上交所官网披露 [1] - 三方监管协议一式八份,分别由公司、银行、保荐机构持有,并向上交所及安徽证监局报备 [9]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05-29 18:48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证券代码:60093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五年五月 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潘仁勇 于玉娇 范海滨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路 明 段舒宝 王小勇 王 清 黄伟新 朱继平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3 4 5 7 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孙邦安 唐卫新 司成莉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全体监事签名: 刘 瑾 王士峰 范永琅 邬鹏辉 9 10 1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监事签名: 孙邦安 唐卫新 王士峰 王勇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9 18:48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承 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9 18:47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 楼 电话:(0551)2642792 传真:(0551)2620450 1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281 号 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公 司""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就发 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5-05-29 18:47
验资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验资报告 | 1-2 | | 2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3 | | 3 |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4 | | 4 | 验资事项说明 | 5-6 | 验 资 报 告 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 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 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 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 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507,401,812.00 元 , 股本为 人民币 3,507,401,812.0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2025-05-29 18:47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5]230Z005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验资报告 1-2 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之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3 目 录 验 资 报 告 容诚验字[2025]230Z0055 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作 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承销 商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7:00 止收到特定投资者认购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资金的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证资料是华塑股份及贵公司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7:00 止特定投资者认购华塑 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资金交款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 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7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5-29 18:46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 号)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87,336,244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8.76 元,扣除不 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075,032.46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924,966.30 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募集资金已足额划至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专户。2025 年 5 月 23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
华塑股份(60093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5-05-29 18:46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证券代码:60093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五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号)批复, 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华塑股份关于本次发行的 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7:22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05月28日16: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1] - 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1日至05月27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board@hwasu.com提交问题 [1] - 会议将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交流 [1] 参会人员 - 董事长路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毕刚先生、独立董事王清女士将出席说明会 [1] 投资者参与方式 - 实时参与需在会议时段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官网进行在线互动 [1] - 会前提问渠道包括上证路演中心预征集页面或公司邮箱board@hwasu.com [1] 其他信息 - 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官网查看会议内容回顾 [1] - 公司联系方式为电话0550-2168237或邮箱board@hwasu.com [1]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2 16:4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05月28日16:00 - 17:00举行[2][4][6] - 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4][6]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路明等[6]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5年05月28日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6] - 2025年05月21日至05月27日16:00前可提问[2][6] 其他信息 - 公司2025年4月30日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0] - 联系人及电话、邮箱[7] - 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及内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