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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6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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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6009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7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六项原则[3]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并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7]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义务人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股东会安排 - 公司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说明会召开 - 公司按规定召开说明会并答复投资者问题[8] - 特定情形及年报披露后召开说明会[9]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待调研并履行披露义务[10] - 要求调研方签署承诺书明确责任[10] - 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并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1] 平台互动 - 公司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并指派专人回复[13] - 通过平台定期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4] 渠道建设 - 公司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设立联系电话等[15]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秘组织协调[18] - 设立或指定专职部门开展工作[18] - 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19] 危机处理 - 董事长为危机处理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21] - 成立媒体舆情及危机管理工作组处理事务[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前次废止[23] 投资者承诺 - 投资者承诺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8]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28] 授权规定 - 经授权个人有效期内活动视同公司行为[29]
渤海汽车(6009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8: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会议规则 - 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表决权与委托 - 每委员一票,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6]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
渤海汽车(6009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18:3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5]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置换[11]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超期限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9]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需股东会审议[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5] - 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8] - 同一批次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2]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3]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23] - 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保荐人或独董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4]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随年报披露[24] - 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专项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结论[1]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7] - 其他相关信息以临时报告公告[27] 制度相关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29] - 违反制度上交所惩戒,严重时报证监会查处[29]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亦同[30]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0] - 制度为渤海汽车2025年8月制定[31]
渤海汽车(60096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8:3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含)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并通报[13] 工作细则施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渤海汽车(6009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8:3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一致同意可豁免[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每人一票,最多接受一人委托[13]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公司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9]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渤海汽车(6009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8:3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渤海汽车(600960) - 公司章程
2025-08-29 18:37
基本信息 - 公司2004年3月23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A股,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051.5518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5051.5518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25%[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3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因相关人员违规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3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不足6人)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1] 担保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4][5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06]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4]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11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对外担保等事项有不同表决通过要求[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4] 其他 -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其他成员若干,符合条件可交叉任职[91] - 董事会决策属党委会前置研究范围,应先听取党委意见[9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6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65]
渤海汽车(6009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8:3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现场会议",是指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能够保证 参会人员即时交流讨论方式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书面传签",是指通过分别送达审议或传阅送达审议 方式对议案作出决议的会议方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
渤海汽车(60096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8:0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章程》拟修订,取消监事会,新增职工董事,“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2] - 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涉及38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4][5]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854.9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一元[9]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6659.9万股、65万股等[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资料[10] - 特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1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9]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7] 独立董事规定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规则明确[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9]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除外)[3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33]
渤海汽车(600960) - 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08-29 18:08
公司基本信息 - 财务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00万元[2]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80,000万元,持股56%[3] - 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持股20%[3]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000万元,持股14%[3]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0万元,持股10%[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负责决策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承受水平[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6] -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风险管理政策建议[7] - 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授信业务[10] -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投资项目议案[10]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合计4,624,911.17万元,所有者权益684,138.45万元[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具银票金额为0元[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余额45,000万元[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算账户存款余额13,208.46万元[18] 风险管理与体系建设 - 完成风险评估模型建设及优化,开展操作风险自评,完成预警体系建设[12] - 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形成完善制度和管理体系[12] - 建立职责明确、审贷分离的信贷管理体制[13] -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对标商业银行,投入使用多个系统[14] - 设立独立内审部门,按规定开展内审工作[15] 业务风险评估 - 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重大缺陷,存款业务风险可控[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