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60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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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60187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17 18:35
会议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 601878,证券简称为浙商证券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包括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等多种形式 [1] - 参与人员为线上参与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1] - 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3:00 - 14:00 [1] - 地点在上证路演中心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吴承根、独立董事金雪军、财务总监盛建龙、董事会秘书邓宏光 [1] 问题与回复 监管新规相关 - 问题:监管出台新规要求对再审拟上市项目进行专项舆情监测并出具报告,公司在审项目情况及做法 [1] - 回复:公司高度关注在审项目舆情状况,将按交易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 [2] 分红派息相关 - 问题:公司未来的分红计划和派息政策 [2] - 回复:公司将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 2025)》要求进行分红和派息 [2] 降本控费相关 - 问题:公司在降本控费方面的积极举措 [2] - 回复:一是加强负债管理,利用多种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二是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考核激励促进全员成本控制;三是研发费控系统实现费用实时管控;四是通过招投标、集中采购严控采购成本 [2]
浙商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11-16 17:41
债券代码:113060 债券简称:浙 22 转债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浙商证券签订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 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华安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来源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或"发行人") 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华安证券提供的资料。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1-09 17: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1-09 17: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属于证券从业人员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关于证券从业人员 的相关规定,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3-11-09 17:3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公司各子公司可以参照建立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信息范围、流程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对于符合暂缓与豁免披露 条件的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对于不符合暂缓 与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四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应当披露 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与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事后监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 上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1-09 17:3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的行为。本制度所 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期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有效的信息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1-09 17:37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 年度审计重点等。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并就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交流沟通,分析问题的成因,判断其风险程度,研究解决方案。见面会形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9 17: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 情况,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钱文海先生为总裁。经审阅相关 材料,我们认为受聘人员具备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 钱文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思、金雪军、熊建益 2023年11月9日 1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1-09 17: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和行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3-11-09 17: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