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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筑股份(6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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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筑:监事会对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09 21:11
审计情况 - 亚太对全筑股份2022年度财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会出具审核报告,称相关事项影响已消除[2] - 监事会核查认为董事会说明客观,无异议[2] 时间信息 - 监事会发布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8日[3]
*ST全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涛)
2024-04-09 21:11
业绩总结 - 2023年上半年度预计归母净利润2500万元到3750万元[16] - 2023年上半年度预计归母扣非净利润 - 5000万元到 - 7000万元[16] 公司治理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11次,对议案均赞成[4] - 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未持股1%以上,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3]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对多项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6][8] 公司运营 - 2023年5月20日和11月13日申请预重整和重整,12月26日重整完毕[13] - 拟于2023年12月9日注销募集资金账户[14] 审计与分配 - 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17] -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20] 其他 -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激励事项[19] - 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事项[21] - 2023年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2] - 已基本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23]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24]
*ST全筑: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9 21:11
业绩总结 - 2024年4月8日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2] - 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6,546,854.62元,扣除后为263,589,507.37元[3] -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176,737,264.36元,资产减值损失计提86,852,243.01元[5] - 计提减少2023年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582,173,299.89元[6] 其他新策略 - 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符合规定且基于审慎原则[7]
*ST全筑: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09 21:11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7.4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5亿元[2] - 2022年度向5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63亿元[2]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79人[1] -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大愚近3年签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赵静文未签过[3] -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自2019年起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3]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上会所为2023年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 - 上会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4] - 上会所核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4]
*ST全筑: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珂)
2024-04-09 21:11
业绩总结 - 2023年上半年度预计归母净利润2500万元到3750万元[16] - 2023年上半年度预计归母扣非净利润 - 5000万元到 - 7000万元[16] 公司治理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11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多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7][9] - 报告期内修订多项制度,含独立董事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14][15] 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规,未侵害中小股东权益[11] - 未发现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金及违法违规担保情况[12] 重整事项 - 2023年5月20日和11月13日申请预重整和重整程序[13] - 12月26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止重整程序[13] 资金与分红 - 募集资金按预定用途使用完毕,专用账户曾被司法冻结[13] - 拟于2023年12月9日注销募集资金账户[13]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19] 审计与内控 - 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17] - 已基本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22]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职责[23]
*ST全筑: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09 21:11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13.4457101784 亿元[2] - 2023年末股本为 13.2749332 亿元[2] - 2021 - 2022 年恒大商票逾期致业绩亏损[3] - 2023 年重整后净利润实现盈利[4] 未来展望 - 严格控制项目签约质量,加强风控[5] - 推动科技创新,推进产品技术迭代[5] - 强化内控管理,做好提质增效[5] 其他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议案》待审议[1]
*ST全筑: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4-04-09 21:11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1.97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亿元[2] - 2023年公司净利润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488.57万元[9] -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101.49%下降至61.29%,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31亿元[8][9] 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2.73亿元,被冻结1.51亿元,可自由支配1.22亿元,流动负债57.22亿元,短期借款本金9.15亿元[2] - 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装饰公司应收账款原值27.34亿元、计提减值11.09亿元,合同资产原值12.89亿元、计提减值2.82亿元,存货原值4.66亿元、计提减值0.72亿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41亿元[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负债 - 未决诉讼余额为141.14万元[24] 公司运作 - 2023年以667,843,529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9.71919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27,493,320股[8] - 2023年引入增量资金7.1亿元[8] - 2024年1月31日起对装饰公司进行重整,3月29日批准重整计划[11][25] -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经上海三中院裁定重整执行完毕[24] 业务拓展 - 重整投资人将与上市公司共同拓展新业务[12] - 公司与大有科融合资设立大有全筑(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20] - 重整完成后拓展非地产客户渠道和业务,加强与央企、国企开发商合作[16] - 重整后加大江浙沪、长三角等重点区域业务拓展力度[17] - 重整后发力EPC总包模式,加大EPC项目营销拓展力度[17] 其他 - 公司涉诉金额约7.7亿元,对子公司装饰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余额约为4.60亿元,对装饰公司应收款项约为3.59亿元[4][5][6][23] -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28]
*ST全筑:未来三年(20股东回报规划24年-2026年)
2024-04-09 21:11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制定或重新审阅一次[4] 利润分配方式 - 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分红优先[6] 现金分红条件 - 具备分红条件时每年至少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7] 分红比例 - 成长期无重大投资,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8]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本次分配比例最低20%[8]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本次分配比例最低40%[8]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本次分配比例最低80%[8]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计划资产总额有界定标准[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13]
*ST全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9 21: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4,457.10 万元,母公司累计 -118,788.68 万元,不进行利润分配[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344,571,017.84 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3] - 对上海地东建筑设计商誉减值准备 6,200 万元[23] 其他新策略 - 同意公司用不超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效期 12 个月[33] 会议相关 - 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7 名董事全出席[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3][4][5][6][8][9][11][12][13][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30][31][32] - 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月1日发通知,董事长召集主持[1][31]
*ST全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9 21:1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江涛为主任委员[1] 会议审议情况 - 2023年4月28日第一次会议审议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2] - 2023年8月30日第二次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2] - 2023年10月30日第三次会议审议2023年三季度报告及变更事务所议案[2] 审计机构聘请 - 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期限一年[4] 审计工作成果 - 督促内审执行计划,未发现重大问题[5] - 认为内控运作符合规范要求[6] - 协调沟通推动审计高效完成[7] - 审核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规定[8][9]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促财务和内控规范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