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603030)
搜索文档
全筑股份(60303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 9 月(修订)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 公司由上海全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5000922034。 2021 年 2 月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31265080C。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2015〕32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 万股,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
全筑股份(6030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出现缺额 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五条、第六条以及第七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补选的 委员就任之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 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全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 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全筑股份(60303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 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 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 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 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审计监察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 责,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 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 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七条 审计监察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 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 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 ...
全筑股份(6030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一人,可 以设副董事长若干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 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
全筑股份(6030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 ...
全筑股份(6030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 ...
全筑股份(60303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全筑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 ...
全筑股份(603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说明辞职时间、辞职的具体原因、辞去的职务、 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 等情况,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工作交 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明确保障承诺履行、配合未尽事宜的后续安排。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全筑控 ...
全筑股份(60303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18:46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 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 监事 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等,并规范了 部分条款表述,本次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 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 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情况下,也不再 逐项列示。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 | | ...
全筑股份(60303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29 18:46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三)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4.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04 亿元。 2024 年度共向 72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0.81 亿元,涉及行 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