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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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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5 17:58
新能源产业布局 - 公司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聚焦开拓园区储能、分布式光伏、绿色物流、"虚拟电厂"等新能源业务 [2] - 公司已成立三个平台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的光伏、储能及绿色物流等项目 [2][3][4] - 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已基本组建完毕,专业团队及人员也已有序就位 [8][9] 热电联产业务 - 公司旗下拥有7家热电联产企业,装机容量合计达425MW(在建装机容量60MW) [6] - 2022年,公司热电联产板块年电力生产量135,015.16万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3,101,520,746.77元,毛利率达22.78% [7] -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热电联产业务发展质量,增强综合能源服务能力 [7] 分红政策 - 2021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占当年净利润的33.14% [7] - 2022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占当年净利润的42.02% [7][8] - 未来公司将根据盈利情况、财务状况等合理确定分红比例 [8] 新能源业务发展模式 - 公司通过优化项目渠道、配置制造产线、布局上下游业务、完善运维平台、加大研发力度等方式,打造新能源业务产业矩阵 [9] - 公司以EPC或BOT业务模式将优质新能源项目产品化,实现新能源项目的轮转 [9] - 公司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与客户合作共赢 [9][10]
物产环能(60307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18 00:00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08.38亿元,同比减少24.3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27.62亿元,同比减少22.57%[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27.62亿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423.10亿元下降22.57%[15]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亿元,同比增长3.2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29亿元,同比增长5.79%[4]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9.18亿元,2022年同期为8.65亿元[16]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15亿元,同比增长69.24%,主要因销售商品、采购货物的经营性净流入增加、缴纳税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8]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5亿元,2022年同期为4.22亿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54亿元,2022年同期为 - 7.32亿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47亿元,2022年同期为3.25亿元[20]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64.07亿元,2022年同期为469.39亿元[18] - 2023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49.93亿元,2022年同期为457.13亿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26亿元,2022年同期为0.18亿元[20] 每股收益情况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53元/股,同比增长6.0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9元/股,同比增长6.43%[5] - 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49元/股,2022年同期为1.40元/股[17] - 2023年第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1.49元/股,2022年同期为1.40元/股[17]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1.68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9.3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54%[5]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7.12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88亿元增长45.91%[12]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8.57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52亿元增长14.01%[12] - 2023年9月30日存货26.81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9.52亿元下降32.17%[13] - 2023年9月30日固定资产32.62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6.97亿元增长20.94%[13] - 2023年9月30日短期借款9.52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98亿元增长91.12%[13] - 2023年9月30日合同负债13.52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4.17亿元下降44.07%[14] - 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36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5.48亿元增长8.53%[1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11.68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4.65亿元下降2.59%[13]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合计1.31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合计4.98亿元[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127户[9] - 前十大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2亿股,持股比例54.12%[10] 营业成本与利润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313.96亿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409.34亿元下降23.30%[15]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1.68亿元,2022年同期为11.25亿元[16]
物产环能(603071)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2 00:00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 公司未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 -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各类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5] 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 - 公司未进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4]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股送红股数、派息数和转增数均为0[50] 资金占用与担保 - 公司未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5] - 公司未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5] - 公司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110] - 公司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杭州市庆春路137号[1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物产环能,股票代码为603071[10]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1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19.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6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改善[11] - 公司总资产为1111.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2%[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6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7%[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34%,同比下降0.99个百分点[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206.45亿元,同比下降22.77%[2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5704.61万元,同比增加7.62%[2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新增授权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2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为12.21亿元,同比增长62.40%[3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短期借款为9.37亿元,同比增长88.06%[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付票据为9.98亿元,同比增长143.88%[3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同负债为13.59亿元,同比下降43.80%[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在建工程为3.67亿元,同比下降56.87%[32] 业务与市场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行业[16][17] - 公司积极布局煤炭贸易、园区供能以及新能源业务,助力上下游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16] -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多年,紧扣国家战略需求,为国家建设现代能源体系贡献力量[16] - 公司销售煤炭2,483.70万吨、供应蒸汽381.61万吨、总供电量59,351.62万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348.53万千瓦时,生物质发电18,183.53万千瓦时,生物质发电较去年同期增长93.48%)、压缩空气133,348.00万m³、处置污泥33.70万吨[18] - 公司通过多能互补多能联供技术,梯级利用能量,为客户提供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等产品,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18] - 公司积极开拓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等业务,谋划布局产业转型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18] -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模式,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集购分销、场地交货、定制化业务、联储共销、现期结合以及物流集成”等产业链全覆盖式服务[19] - 公司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聚焦园区储能、光伏、智慧能源等产业积极开发项目标的[20]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有效专利189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22] - 公司通过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水平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进行研发项目成果转化[22] - 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22] 环保与排放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嘉爱斯热电、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物产金义、物产山鹰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51] - 新嘉爱斯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201吨、二氧化硫57.6吨、颗粒物17吨、化学需氧量4.3吨、氨氮0.032吨[51] - 浦江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10.476吨、二氧化硫4.503吨、颗粒物0.7697吨、化学需氧量0.634吨、氨氮0.03吨[52] - 桐乡泰爱斯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42.86吨、二氧化硫24.09吨、颗粒物1.57吨、化学需氧量4.248吨、氨氮0.043吨[52] - 秀舟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25.2045吨、二氧化硫10.4663吨、颗粒物2.5941吨、化学需氧量6.93吨、氨氮0.06吨[52] - 物产金义实际排放浓度:氮氧化物22.3 mg/m³,二氧化硫1.68 mg/m³,颗粒物0.99 mg/m³,pH值7.98,化学需氧量8.9096 mg/L,氨氮0.2227 mg/L[53] - 物产山鹰热电实际排放浓度:氮氧化物23.56 mg/m³,二氧化硫6.12 mg/m³,颗粒物0.76 mg/m³,pH值7.9,化学需氧量≤30 mg/L,氨氮≤1 mg/L[53] - 物产金义实际排放总量:氮氧化物14.05 t/a,二氧化硫1.16 t/a,颗粒物0.59 t/a,化学需氧量3.96 t/a,氨氮0.069 t/a[53] - 物产山鹰热电实际排放总量:氮氧化物6.868 t/a,二氧化硫1.967 t/a,颗粒物0.978 t/a[53] - 新嘉爱斯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浦江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桐乡泰爱斯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秀舟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物产金义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物产山鹰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公司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光伏/生物质/污泥)及减碳技术(锅炉余热回收),共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34.47万吨[62] 关联交易与承诺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的实际发生金额为5.37亿元,占预计金额的35.35%[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实际发生金额为2035.2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3.99%[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的实际发生金额为298.7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58.46%[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与关联方的总关联交易金额为5.61亿元[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11]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4]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5] - 交通集团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7]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物产环能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8]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等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物产环能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9]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70] - 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72]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73] - 公司承诺将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75] - 公司承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经营业绩[75] - 公司承诺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75]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7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7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0] - 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价加算同期存款利息[81]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公司回购股份时投赞成票[83] - 中信证券承诺,若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84] - 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8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7] - 万邦评估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88] - 公司确保物产环能为其下属唯一能源环保综合服务业务平台,从事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清洁能源等业务[89] - 公司承诺不会从事与物产环能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89] - 公司承诺将避免和减少与物产环能的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92] - 公司承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物产环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89] - 公司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不会从事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主营业务[90] -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91] - 公司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94] - 公司承诺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95] - 公司承诺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等安排[96]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输送安排[9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99]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100]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101]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承诺未履行时将采取赔偿措施[103]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承诺未履行时将采取赔偿措施[104] 子公司与投资 - 新嘉爱斯公司总资产为1,477,604,587.89元,营业总收入为717,278,177.53元,净利润为130,714,095.19元[47] - 桐乡泰爱斯公司总资产为1,116,328,496.09元,营业总收入为408,057,494.36元,净利润为71,753,831.75元[47] - 山煤物产公司总资产为116,357,817.58元,营业总收入为555,662,466.46元,净利润为1,004,494.19元[47]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8,434,673.88元,营业总收入为46,212,595.55元,净利润为8,060,623.74元[47]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8,809,324.20元,营业总收入为1,719,023,044.33元,净利润为-51,210,403.49元[47] - 公司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业务经营状况受到煤炭行情波动影响较大,未来市场仍然充满变数[47] - 公司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聚焦开拓园区储能、分布式光伏业务等新能源业务[48]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股东总数为27,006户,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持股比例为54.12%[117] -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7,642,310股,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400,000股[118]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物产国际、物产金属为一致行动人,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鹤、杭州持鹏和杭州持欣为员工持股平台,为一致行动人[119] 资产与负债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469,923,033.0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87,874,531.11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1,220,978,481.4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51,840,179.75元大幅增加[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存货为2,791,518,897.5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952,426,367.46元有所减少[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资产合计为6,385,272,728.9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785,518,523.36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732,613,452.6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678,988,411.04元略有增加[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总计为11,117,886,181.61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464,506,934.40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为5,413,795,546.57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888,342,164.17元有所减少[124]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负债合计为5,572,521,117.6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043,568,745.09元有所下降[124]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45,365,063.9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420,938,189.31元有所增加[125]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同比改善显著[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亿元,同比改善50.2%[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7.67万元,同比由正转负[1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14亿元,同比下降24.1%[1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5.14亿元,同比下降21.3%[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26.01亿元,同比下降23.4%[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86
物产环能(603071) - 2022 Q4 - 年度财报
2023-04-18 00:0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庆春路137号[12] - 公司股票简称为"物产环能",股票代码为603071[12] - 公司控股股东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财务业绩 -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62亿元[4] - 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85亿元人民币[4] - 公司拟以总股本557,954,4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46亿元[4] - 2022年营业收入为552.00亿元,同比下降7.8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2亿元,同比增长5.1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5亿元,同比增长4.52%[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亿元,同比下降98.4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48亿元,同比增长19.04%[13] - 总资产为114.65亿元,同比下降6.55%[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1.90元,同比下降14.03%[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39%,同比下降24.67个百分点[13]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环保能源、电力燃料、新能源等[1] -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34] - 煤炭流通业务营业收入占比最高,达52,043,627,770.77元,毛利率为3.34%[45] - 热电联产业务营业收入为3,101,520,746.77元,毛利率为22.78%[45] - 新能源项目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小,毛利率为5.18%[45]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煤炭、蒸汽、电力、压缩空气和污泥处置[47] 发展战略 -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布局新能源业务[34] -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布局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相关业务[37] - 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逐步从传统能源为主转向绿色综合能源服务[82] - 公司将加快步伐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大力布局熔盐储能产业链[81] 风险因素 - 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7] - 公司主营业务与煤炭关系紧密,煤价波动频繁将对公司经营带来挑战,未来盈利水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85] - 公司积极实施业务创新和转型,在新业务开拓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管理整合等风险[85]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行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87,88,89]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情况[89] -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合规[89] 环境保护 - 公司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均采用脱硫、脱硝和除尘等工艺处理,确保达标排放[159] - 公司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COD和氨氮排放浓度达标[159] - 公司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160] - 公司旗下4家子公司均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161][162][163][165] - 公司旗下4家子公司均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161] - 公司旗下4家子公司均已按要求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规范化设置排放口[162][163] - 公司旗下4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63][165] 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组织"聚能团"志愿服务分队联合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72] - 公司投放扶贫帮困资金43.5321万元,完成结对帮扶村农特产品采购额42.8321万元[173] 股东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股东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4][177][180]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85][189] - 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股东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92][196] - 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股东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195][198]
物产环能(603071) - 2023 Q1 - 季度财报
2023-04-18 00:00
财务指标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9.27亿元,同比下降4.50%[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亿元,同比增长27.51%[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7亿元[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5元,同比增长27.91%[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55%,同比增加0.42个百分点[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总资产为102.2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0.83%[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8.6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86%[4] 股东结构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4.12%[7]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00%[7]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3%[7] 资产负债情况 - 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02.23亿元人民币[10] - 2023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8.60亿元人民币[11] - 2023年3月31日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为8.90亿元人民币[11] 利润表 - 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19.27亿元人民币[12] - 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总成本为112.55亿元人民币[12] - 2023年1-3月公司研发费用为3.26亿元人民币[12] - 2023年1-3月公司利息收入为0.70亿元人民币[12] - 2023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为-0.19亿元人民币[12] - 2023年1-3月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0.13亿元人民币[12] - 2023年1-3月公司其他收益为2.13亿元人民币[12] 现金流量 - 2023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1.89亿元,同比增长16.1%[13,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2亿元,同比增长27.5%[13,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67亿元,上年同期为-195.82亿元[15,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28亿元[16,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5亿元[16,1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4.89亿元[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94.76亿元[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060.05亿元[15,1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9.99亿元[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0.08亿元[16]
物产环能(603071) - 2022 Q3 - 季度财报
2022-10-18 00:00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3.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23.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3%[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0%[7] -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23.1亿元,同比增长5.4%[35] - 营业总成本为409.3亿元,同比增长5.1%[35] - 净利润为8.65亿元,同比增长8.6%[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4亿元,同比增长12.6%[38]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124.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2.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76%[11] - 流动负债合计为726.0亿元,同比下降3.2%[33]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5.16亿元,同比下降5.6%[33]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07.7亿元,同比增长10.2%[33] - 未分配利润为20.17亿元,同比增长28.6%[3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5%[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251,734.78元,同比增长14.25%[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2,466,035.08元,同比减少24.7%[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033,181.32元,同比增长7.8%[4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52,802,929.00元,同比增长179.1%[46]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70,363,593.00元,同比增长2806.5%[4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22,754,654.94元,同比增长19.9%[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746,521,427.06元,同比增长194.8%[4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5,046,184,303.58元,同比减少60.6%[4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270,752,386.09元,同比减少63.7%[4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10,495,777.06元,同比减少36.9%[46] 财务比率与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同比下降15.25%[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11%,同比减少16.12个百分点[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同比下降7.9%[4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484.13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703.43万元人民币[18] 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1年底的1,478,228,254.53元增长至2022年9月30日的2,092,689,810.57元,增长幅度为41.6%[26] - 应收账款从2021年底的581,577,864.55元增长至2022年9月30日的955,990,099.29元,增长幅度为64.4%[26] 存货与短期借款 - 存货从2021年底的4,015,344,061.50元减少至2022年9月30日的3,376,271,918.27元,减少幅度为15.9%[30] - 短期借款从2021年底的154,233,624.22元大幅增长至2022年9月30日的978,939,211.19元,增长幅度为534.7%[30] 应付账款与合同负债 - 应付账款从2021年底的2,296,373,974.48元减少至2022年9月30日的1,730,682,732.65元,减少幅度为24.6%[30] - 合同负债从2021年底的3,064,156,401.28元增长至2022年9月30日的3,112,226,465.60元,增长幅度为1.6%[30] 长期股权投资与在建工程 - 长期股权投资从2021年底的127,219,534.23元增长至2022年9月30日的136,335,341.32元,增长幅度为7.2%[30] - 在建工程从2021年底的590,905,383.11元增长至2022年9月30日的748,784,650.50元,增长幅度为26.7%[30]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其他非流动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从2021年底的162,297,503.93元减少至2022年9月30日的142,334,505.80元,减少幅度为12.3%[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从2021年底的193,539,923.61元减少至2022年9月30日的173,525,168.62元,减少幅度为10.3%[30] 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69.4亿元,同比下降1.9%[42]
物产环能(603071) - 2022 Q2 - 季度财报
2022-08-16 00:00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4]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 - 公司未进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84] 财务表现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79.83亿元,同比增长24.7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亿元,同比增长18.2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0亿元,同比增长19.31%[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3.79亿元大幅改善[22] - 公司总资产为109.09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1.08%[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33%,较上年同期减少9.67个百分点[22]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9.83亿元,同比增长2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亿元,同比增长18.28%[43]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9.88亿元,较期初增长4.38%[43] - 公司营业收入为279.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72%[55] - 营业成本为267.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74%[55] - 财务费用为1714.4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36%[58] - 应收账款为9.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65%[59] - 短期借款为6.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42%[59] - 合同负债为21.1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09%[61] - 境外资产为1.03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95%[62] 业务运营 -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区域涵盖浙江省嘉兴市和金华市,形成有效的区域壁垒[32] - 公司紧跟国家能源政策,增强煤炭采购销售能力,建立高效稳定的能源供应服务体系[31] - 公司2022年上半年销售煤炭2,758.32万吨、供应蒸汽362.52万吨、电力52,011.82千瓦时、压缩空气97,507.70万立方米、处置污泥35.34万吨[36] - 公司通过实施煤汽价格联动、配煤混装等措施减少煤价高企带来的不利影响[47] - 公司首批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已有多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49] - 公司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1机组已于2022年5月13日完成并网发电[49] - 公司桐乡泰爱斯气热联供项目已完成安装调试并进入试生产阶段[49] - 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扩大信息化覆盖范围,包括财务信息系统、海运APP、DHR系统等[51] - 公司在热电联产板块强化降本增效,提升成本管理能力[54] - 公司优化绩效管理,将全面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相挂钩,激励员工积极性[54] 风险因素 -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阐述了各类风险因素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6]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特别是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70] - 公司面临政策风险,特别是能源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变化可能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72] - 公司面临煤炭行情变动风险,煤炭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73] - 公司面临经营管理风险,业务规模扩大和转型升级对公司战略安排和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74]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 公司原总工程师俞保云因到龄原因于2022年4月18日辞去总工程师职务[80] - 公司原董事葛庆成和原监事杨必来因工作调动原因分别辞去董事和监事职务[80] - 马蕴春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83] - 王建荣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83] 环境保护与排放 - 新嘉爱斯热电、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及富欣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86] - 新嘉爱斯热电的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总量为171.9吨,颗粒物实际排放总量为15.7吨[89] - 浦江热电的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总量为11.49吨,二氧化硫实际排放总量为1.851吨[89] - 桐乡泰爱斯新增4个废气排放口,包括灰库2个、渣仓1个、石灰筒仓1个[89] - 公司实际排放浓度氮氧化物为23.71 mg/m³,低于核定的50 mg/m³[91] - 公司实际排放浓度二氧化硫为17.66 mg/m³,低于核定的35 mg/m³[91] - 公司实际排放浓度颗粒物为1.1 mg/m³,低于核定的5 mg/m³[91] - 公司实际排放总量氮氧化物为41.62吨,低于核定的186.16吨[91] - 公司实际排放总量二氧化硫为30.77吨,低于核定的130.31吨[91] - 公司实际排放总量颗粒物为1.81吨,低于核定的29.26吨[91] - 公司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 mg/L,氨氮排放浓度≤35 mg/L[92] - 公司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92] - 公司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92] - 公司复合电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92] - 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4)于2013年通过环保验收[97] - 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流化床锅炉烟气硝汞联合控制技术项目(1-4)于2014年通过环保验收[97] - 浦江热电联产工程于2019年通过废水、废气、噪声的整体自主验收[97]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于2018年通过废水、废气设施自主验收[100] - 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于2019年通过固废设施验收[100] - 富欣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于2019年通过固废设施验收[100] - 新嘉爱斯热电于2020年11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101] - 浦江热电于2022年5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101] - 桐乡泰爱斯于2021年7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101] - 秀舟热电于2021年7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101] - 新嘉爱斯热电废水排放口和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规范化设置[104] - 浦江热电废水排放口无自动监控系统要求,但废气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规范化设置[104] - 桐乡泰爱斯废水排放口和烟囱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规范化设置,其他废气排放口无自动监控系统要求[104] - 秀舟热电废水排放口和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规范化设置[104] - 物产山鹰热电和物产金义在报告期内处于募投项目建设期,暂不列入重点排污单位[108] - 物产山鹰热电和物产金义的脱硫塔、脱硝系统、复合电袋除尘系统和废水处理装置均处于建设中[109] - 物产山鹰热电和物产金义的环境影响评价已获得批准,分别为浙环建[2020]9号和金环建[2020]6号[112] - 富欣热电因业务整合至秀舟热电,报告期内无污染物排放,因此未披露环境信息[113] -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桐乡泰爱斯成为嘉兴地区发电行业碳排放报告质量标准创建示范企业[115] - 公司通过烟气余热回收、乏汽余热回收等技术应用,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减污降碳[115] 社会责任与公益 -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组建油茶合作社和搭建农特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助力龙泉市西街街道岩后村脱贫[118] - 公司深入实施“公益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爱心服务项目,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119]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后36个月内[122]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后36个月内[122]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等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125]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125] - 公司全体监事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128] - 公司赵守江、朱晓明等3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股份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128]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8]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鹏、宁波持欣、宁波持鹤承诺在持有物产环能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1]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总数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131]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承诺遵守和执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134] - 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无条件遵守《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13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6,500户[195]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4.12%[196] - 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199]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包括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鹤、宁波持鹏和宁波持欣,均为一致行动人[19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6]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与物产中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关联交易中,购买商品本期发生额为387,591.49元,预计金额为20,000,000元[179]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与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的煤炭采购关联交易本期发生额为467,144,504.28元,预计金额为1,500,000,000元[181]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与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出租房屋关联交易本期发生额为2,634,607.62元,预计金额为5,000,000元[181]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业务期末余额为30,405,914.57元,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为3,752,016,855.53元[18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业务期末余额为100,000,000元,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为910,000,000元[187]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实际发生额为910,000,000元,总额为1,600,000,000元[188] - 公司担保总额为319,720,000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02%[191]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1,320,000元[191]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100,000,000元[191] 信息披露与承诺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19]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 - 公司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 - 公司承诺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开设专项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134] - 公司承诺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137] - 公司承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37] - 公司承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137] - 公司承诺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137] -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137]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确保措施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40]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会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40]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4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14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6]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46] - 中信证券确认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49] - 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文件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49] - 大华会计师承诺若因审计报告等文件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49] - 天健会计师承诺若因文件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52] - 万邦评估承诺若因文件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52]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152]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52] - 公司与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155]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资产,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155]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8]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承诺自2017年起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确保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资金转移[158]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承诺与公司其他股东及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确保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158]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等承诺自2017年起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确保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资金转移[161]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确保公司财务独立性[161]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与公司及其股东、高管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确保独立性[161]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164]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停止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直至履行相关承诺[164]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调减或停发相关责任人薪酬或津贴并进行职务降级[164]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64]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把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发行人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7]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把应得现金分红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承诺或赔偿投资者损失[167]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把股票减持所获资金交由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赔偿[167]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停止向相关责任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170]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把相关责任人报酬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承诺或赔偿投资者损失[170] 子公司与投资 - 本期对外投资支出500万元,用于投资同塔物产有限公司[65] - 新嘉爱斯热电联产公司总资产为1,253,831,781.73元,净资产为1,033,920,706.22元,净利润为161,009,632.71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01,137,948.51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69,714,104.82元[69] - 桐乡泰爱斯热电联产公司总资产为1,197,898,990.18元,净资产为474,687,043.09元,净利润为66,363,686.0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17,769,062.47元,主营业务利润为82,759,652.43元[69] - 山煤物产煤炭流通公司总资产为124,795,662.09元,净资产为113,754,281.89元,净利润为3,737,830.25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79,727,342.53元,主营业务利润为4,983,175.84元[69]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08,216,352.29元,净资产为214,171,451.10元,净利润为8,843,479.94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7,512,853.95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6,274,708.23元[69] 专利与技术 - 公司拥有专利162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41] - 公司报告期内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
物产环能(603071) - 2022 Q1 - 季度财报
2022-04-26 00:00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12,489,013,931.63 | 24.04 | ...
物产环能(603071) - 2021 Q4 - 年度财报
2022-04-19 00:00
财务表现 -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1,016.14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714.33万元[3] - 公司2021年度拟定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33,477.27万元,占净利润的33.14%[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7,954,442股[3] - 2021年营业收入为59,881,313,226.18元,同比增长99.1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0,161,438.18元,同比增长100.88%[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5,087,468.10元,同比增长382.5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年末较年初增长114.63%至3,820,371,465.65元[21] - 总资产年末较年初增长38.81%至12,268,360,567.21元[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2.21元/股,同比增长100.9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2.14元/股,同比增长101.89%[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0.06%,较上期提高18.82个百分点[21] 业务发展 - 全年销售煤炭6,843.00万吨,同比增长17.32%[31] - 2021年煤炭销售量达到6,843.00万吨,同比上涨17.32%[50] - 2021年煤炭价格创下历史新高,动力煤北港平仓价超2,600元/吨,最高涨幅357%[50] - 公司在热电联产业务中,采用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销售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51] - 公司煤炭流通业务通过规模化采购和信息化技术提供一体化服务[47] - 煤炭流通行业营业收入为56,698,367,952.05元,同比增长106.49%[66] - 热电联产行业营业收入为3,118,263,014.54元,同比增长22.79%[66]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31,601,025,895.04元,同比增长79.18%[68] 研发与创新 - 公司拥有147项专利,其中11项为发明专利,技术优势明显[59] - 研发费用为110,614,901.65元,同比增长20.00%[64]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为110,614,901.6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18%[74] - 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逐步转向绿色综合能源服务[102] - 公司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深入合作,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低碳绿色发展[187]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 核定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50 mg/m³,实际排放浓度为20.14 mg/m³,符合标准[159] - 核定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5 mg/m³,实际排放浓度为6.89 mg/m³,符合标准[161] - 核定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 mg/m³,实际排放浓度为2.01 mg/m³,符合标准[161] - 核定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500 mg/L,实际排放浓度为29.61 mg/L,符合标准[161] - 核定的氨氮排放浓度为35 mg/L,实际排放浓度为3.71 mg/L,符合标准[161] - 公司在环保方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环保工作的组织[180] - 公司通过"智慧环保云平台"实现电力热力生产过程的低碳智能协同管控,项目自2019年7月启动,2021年12月验收,获得15项专利和20项软件著作权[181] - 各热电厂通过烟气余热回收等技术有效实现余热回用,节约煤炭耗量,达到减少碳排放的目的[182] 人力资源与管理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318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1,062人,总在职员工数量为1,380人[142] - 员工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891人,销售人员127人,技术人员93人,财务人员53人,行政人员216人[142] - 公司建立健全全面薪酬福利体系,完善激励分配机制,重视员工职业成长[188] - 公司重视人才培训机制,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素质[145] -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143]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名,其中独立董事4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11] -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114] -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决策效率和资产安全[15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154] - 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精准考核有效激励[151] 市场与风险 - 2022年,宏观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可能对煤炭流通行业和热电联产行业产生影响[104] - 随着国家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煤炭行业面临政策风险,预计2022年将有较大变化[106] - 公司主营业务与煤炭市场行情息息相关,未来盈利水平存在不确定性[108] - 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实现业绩稳步发展,并加大研发创新力度[108] 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政策,扎实组建油茶合作社,开发油茶基地,涉及油茶苗木培育、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工作[191] - 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组织员工参加献血活动,关爱自闭症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