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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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619
2024-06-21 15:34
公司概况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业务的上市公司[1][2]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两大板块[1][2] 煤炭流通业务 - 公司煤炭流通业务采用购销对接模式,严格控制敞口风险[2] - 公司在煤炭流通业务方面具有以下优势[2]: - 规模优势:公司每年煤炭销售规模超过5,000万吨,作为行业最大参与者之一,可通过配煤、筛煤等方式降低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 综合服务体系优势:公司采用集购分销模式,向上通过集中采购、向下开拓终端用户,提供配煤加工、物流、信息等增值服务 - 风控体系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准入、合同签订、业务执行、资金调配等管理体系,降低市场波动影响 - 资金优势:公司现金流充沛,依托稳定的上下游客户资源,打造了高效稳固的供应链集成网络 热电联产业务 -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包括[2][3]: - 通过煤价联动机制实现蒸汽产品收益稳定,同时提供固废处置、压缩空气等附加值服务 - 采取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模式,热电厂煤炭由公司集中供应更具成本优势 - 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运行效能、降本增效 - 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生物质焚烧发电等[3] - 未来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将向绿色化、低碳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探索"煤电+储能+固废"耦合热电联产新模式[3] 新能源业务 - 公司新能源业务重点布局以下三大产业链[3]: - 熔盐储能产业链,提供技术服务及投资EPC总承包服务 - 光储充一体化产业链,开发分布式储能、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GWh新型储能产品智能生产线 - 绿色智慧物流产业链,推广重卡换电业务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05-22 15:34
资金使用与归还 -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审议通过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 - 2024年5月21日公司提前归还17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2]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归还4300万元,余额2.07亿元[2]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1 17:53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7元[2] - 以557,954,442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390,568,109.40元[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2][4]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5月29日[2][4] 税负情况 - 不同持股期限自然人股东和基金税负不同[5][6] - 部分股东按10%税率扣税,扣后每股派0.63元[6][7] - 居民企业含义A股股东自行申报,每股派0.7元(含税)[8]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5-10 16:37
业绩相关 - 2023年末货币资金约5.23亿元,应收账款8.9亿元,煤炭流通业务营收411亿元[12] - 2023年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7元,拟派39056.81万元,分红比例36.88%[11] -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达11.72亿元,占募集资金金额比例达75.66%[10] 研发成果 - 2023年研发经费投入12148.4万元,同比增长6.55%[15] - 2023年发表期刊论文20篇,获得国家授权专利67项[9][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专利234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9][15] 项目与荣誉 - 混合储能项目投产后新增25.4万吨/年蒸汽供应能力,减排CO₂ 3.3万吨/年[3] - 《有机固废清洁热转化及产物资源化关键技术与应用》获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5] - 《规模化生物质绿色高效处置协同热电联产关键技术》获2023年度日内瓦国际发明金奖[15] - 《面向污泥耦合热电气高效联供的智能感知与协同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全国商业科技进步特等奖[15]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9 18:59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9日在杭州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20位股东和代理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408,862,703股,占比73.2788%[2] - 11位董事、5位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部分高管列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408,792,403,比例99.9828%[3]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408,823,703,比例99.9904%[4] - 《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408,775,403,比例99.9786%[4]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103,185,817,比例96.5310%[7]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票408,792,403,比例99.9828%[7] -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106,823,665,比例99.9342%[7] 会议合规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12]
物产环能: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09 18:56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17日决定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2024年4月19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3]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20名,持表决权股份408,862,703股,占比73.2788%[5]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6名,持表决权股份378,153,055股,占比67.77%[5]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占比超99.9%,如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14][15][16][17][18][21][24][25] - 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等议案有反对和弃权票[19][21][22][24][25] - 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87.9251%[20] 总体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同意通过,表决合法有效[25]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4-29 15:4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21年12月上市,IPO募集资金约15.49亿元[3] - 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达11.72亿元,占募集资金金额比例达75.66%[3] -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现金分红分别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14%、42.02%和36.88%[3][4] - 2021-2023年股息率分别为2.38%、4.94%和4.61%[4] 热电联产业务 - 2023年热电联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2,536.21万元,毛利率达24.13%,比上年增加1.35个百分点[6] - 公司将进一步做精做强热电联产业务,提高设备利用率、扩大产能,并开拓污泥、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6] - 未来热电联产板块在建产能持续释放,公司将有效增强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6] 煤炭贸易业务 - 2023年公司进口煤销售量1,330.43万吨,同比增加60%[8] - 2023年进出口总额实现10.96亿美元,同比增加33%[8] - 公司将继续优化国际资源配置,加强进口煤资源开拓,丰富煤炭供应来源[7][8] 新能源业务 - 2023年新能源行业实现营收6,085万元,实现较大突破[9] - 公司将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全方位打造新能源产业矩阵[10] - 公司计划从优化项目渠道、配置制造产线、布局上下游业务、完善运维平台、加大研发力度等方面持续增强产业转型内生动力[10] 技术创新 - 公司在资源综合利用及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技术专利和研发成果[13][14] - 2023年公司创新发明连续热自持梯级热解技术并耦合燃煤机组装置,实现废橡胶清洁资源化利用与燃煤替代[14] 行业发展前景 - 煤炭作为我国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其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15] - 公司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构建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渠道[15][16] - 公司将在高质量发展现有主业的基础上,聚焦发展新能源产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16] 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64亿元,主要系煤炭价格下跌导致收入减少32.15亿元[17][18] - 利润下降主要是贸易板块利润下降,主要系煤炭价格下跌、进口煤价格持续倒挥等外部行情因素导致盈利空间缩小[17][18]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7:28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05月10日10:00 - 11:00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4][5][6][7] - 召开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4][5][6]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方式[5][6] 参会人员 - 董事长陈明晖、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曦等(可能调整)[6]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4年05月10日前可提前通过网址或微信小程序码提问[2][7] - 2024年05月10日10:00 - 11:00可通过网址或微信小程序码互动交流[7]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证券投资部[9] - 联系电话为0571 - 87231399[9] - 联系邮箱为wchnsa@zmee.com.cn[9] 报告披露 - 2024年04月1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4]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4-24 16:18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下午14:30,地点在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8楼会议室[6] - 2023年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专门委员会13次[13] 公司架构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内部董事4名(含职工董事1名)[13] - 会议提出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和组织架构[20] - 会议涉及公司架构调整,如设立新能源事业部[21] 制度修订 - 2023年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15] - 会议涉及多项制度办法修订,如融资管理、对外捐赠管理等[18]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相关议案,如决算、预算、利润分配等[18] - 会议审议多个人事任免议案,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0] - 会议涉及募集资金相关议案,如存放使用、项目结项延期等[18] - 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如预计额度、执行情况等[21]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总收入443.27亿元,利润总额15.30亿元同比增长1.28%,净利润12.00亿元同比增长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1.61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21.98%[37] - 2023年营业收入443.27亿元,较2022年减少19.70%[55][66] - 2023年末总资产103.86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9.40%[56][58]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61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13.48%[56][63] - 2023年末存货24.75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37.38%[58] - 2023年末在建工程2.60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69.39%[58] - 2023年末应付票据530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98.70%[59] - 2023年投资收益1349.52万元,较2022年减少79.97%[66] - 2023年资产处置收益995.85万元,较2022年增加1330.41%[6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6亿元,较2022年增加3315.08%[55][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14,245.48,较上年同期增长14.31%[6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58,115.01,较上年同期增长19.47%[6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7,046.18,较上年同期增长9.35%[69] 分红情况 - 2022年度以总股本557,954,4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8元现金股利,合计发放446,363,553.60元,现金分红比例42.02%[39] - 2023年度拟以总股本557,954,442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合计发放390,568,109.40元,现金分红比例36.88%[40] 人事变动 - 2023年8月董事长钟国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晖、董事兼副总经理毛荣标辞职[34] - 2023年8月7日选举陈明晖为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提名黎曦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4] - 2023年8月24日选举黎曦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4] - 2023年9月18日及11月9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35] - 2024年4月7日选举伍星昱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35] 未来计划 - 2024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1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74] - 2024年拟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不超40亿元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不超37.3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不超2.7亿元[76] 关联交易 - 物产中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7.40%股份,为控股股东[78] - 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协议,协议期内给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超15亿人民币授信额度[83] -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日均存款余额不超10亿元[85] -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88] 业务开展 - 会议提出开展外汇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19]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情况详见2024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95]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情况详见2024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97] 监事会情况 -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成员参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3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10次董事会会议[99] -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06] -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治理和经营规范[119] 薪酬方案 -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23] - 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酬,未任职无岗位的不领薪酬[124] -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每半年发放一次[126] - 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的监事,薪酬按所担任职务执行,不另领监事薪酬[127] - 未在公司任职担任其他重要职务的监事(含职工监事),按实际工作岗位领薪酬[127] - 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12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128] -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12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并发放薪酬[129]
物产环能(603071)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18:5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4,86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823.46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340.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40.4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5,000.00万元[2,3] -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9] - 公司将3,340.47万元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11,13]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使用不超过3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6] -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6] -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2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2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和"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4] - 上述两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833.07万元,支付募投项目委托贷款利息2,326.06万元,尚有未满足支付条件的未支付项目尾款3,098.07万元[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5]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17] - 公司对"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和"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予以结项[28] - 上述两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833.07万元,尚有3,098.07万元未满足支付条件的未支付项目尾款[28] - 上述两个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04.69万元,尚有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未到期,募集资金累计节余金额为8,004.69万元[28] - 金义热电项目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但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由于投产时间较短、行业补贴政策变化以及下游需求放缓等因素导致[30]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本年度压缩空气实现收入12,044.65万元,达到预计效益[30] 信息披露及监管 -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18]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实际情况[2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1][22] -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19]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受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放缓了部分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24][2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