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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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履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 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 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浙江 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物产环保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 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委 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公司有关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 公司大股东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直接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组 成。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 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 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物产 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 决策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 则》")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 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列 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 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 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管理的专门机构为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下简称 "专门机构");董事会设董事会公章一枚,由公司印章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 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设战略投资与 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投资者关系 管理专门委员会,并负责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属于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范围 的,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与政策,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7:1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监管。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公司的参股公司实施的,相应的子公司、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或公司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