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电热(60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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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
2024-04-15 18: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威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热威 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批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3.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92,423.10万元,扣 ...
热威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春荣)
2024-04-15 18:17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 性的规定,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自查,不存在下述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胡春荣) 本人作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春荣,男,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2021 年 10 月至今 ...
热威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5 18: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热威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5 18:17
公司代码:603075 公司简称:热威股份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 ...
热威股份(60307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5 18:17
股利分配 - 公司股本40,001万股,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50万元(含税)[4] - 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80%[4] -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如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4]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利润分配方案[4] 财务报告审计 - 公司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676,034,936.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5%[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999,490.25元,同比增长3.50%[16]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2,762,477,421.4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5%[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同比增长1.49%[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43%,较上年同期减少6.19个百分点[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40.2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上升91.37%[19] 业务发展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74,569,342.47元、449,003,211.22元、446,841,469.99元、405,620,913.23元[22]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483,077.72元、76,802,318.88元、76,608,248.38元、55,105,845.27元[22] - 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翻倍增长,2023年量产客户增加,2024年营收预计持续扩大[27] - 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创新,通过多项技术创新活动和产品推广取得显著增量贡献[28] - 公司与行业内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处于电热元件行业的领先地位[30] - 公司研发的热管理系统被越来越多的车企采纳,与一级供应商合作开发的产品即将在今明两年量产[30] - 公司设立了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业装备领域的电热元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31] -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热元件和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助力下游行业发展[32]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工业装备电热元件和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33] 环保和社会责任 - 公司2023年度环保资金投入为238.49万元[133] - 公司采取减碳措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为5,595吨[135] -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使用清洁能源太阳能发电,改造设备降低能耗[135] 股东及治理 -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4,763,875.1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20,092,684.34元[125]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00,005,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80%[1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包括监事离任、监事会主席选举、监事补选和副总经理聘任等[112] - 公司员工总数为2343人,其中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2113人[119] - 公司薪酬体系将随着公司发展不断完善,保证员工的稳定性和积极性[119]
热威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5 18:17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维 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 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 1 1. 购买或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 提供财务资助; 4. 提供担保;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受赠资产; 8. 债权或债务重组; 9.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 销售产品、商品; 13. 提供或接受劳务; 14. 委托或受托销售; 15. 在关联人 ...
热威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8: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威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 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 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 民币87,500万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 ...
热威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4-04-15 18:17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则 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度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 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 ...
热威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18:17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3.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23.10 万元,减除发行 ...
热威股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4-04-15 18:17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四)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商 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 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