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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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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 会计与内控存多项违规
新浪财经· 2025-09-24 17:45
监管处罚 - 公司因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及内部控制不完善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2] - 会计基础问题包括部分工资计提凭证未附原始凭证 且凭证制单 复核与记账由同一人员完成 [2] - 内部控制问题涉及采购管理无书面询价记录 费用报销缺少关键佐证材料 奖金计算依据不统一及审批流程节点设置无依据 [2] 整改要求 - 公司被要求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 - 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复议或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3] 公司回应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问题 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并积极整改 [4] - 强调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后续将落实整改措施与责任人员 [4]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09-24 16:30
监管情况 - 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2025】5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证监局决定责令公司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2] 问题原因 -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工资计提凭证无原始凭证[1] - 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采购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2] 整改要求 - 公司需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2] 救济途径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 公司态度 - 公司将按要求整改,不影响日常经营并落实责任[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更正及致歉说明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3 02:58
公司公告事件 - 公司第一大股东特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鸿晟鼎融因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需对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更正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25年8月12日对特丽亮及鸿晟鼎融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44号) [2] - 特丽亮就报告书更正事项向公司及投资者致歉 并承诺未来将严格遵循《证券法》及监管规定推进权益变动事宜 [3] 信息披露内容 - 更正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特定修正内容外 其他部分与2025年5月30日版本保持一致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2] 时间节点 - 行政监管决定书接收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公司于次日(8月13日)披露相关公告 [2] - 权益变动报告书原始披露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 [2] - 本次更正及致歉说明公告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 [5]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更正及致歉说明的公告
2025-09-22 17:01
大股东权益变动 - 2025年8月12日,第一大股东特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收监管决定书[3] - 9月公司收到特丽亮等更正说明与致歉[3] - 原披露无增减持计划,现更正为有增持计划[3][4] - 特丽亮就更正事宜致歉并将依规披露信息[5]
东方材料(603110)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丽亮)-更正
2025-09-22 17:01
公司信息 -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570.9946万元[11] - 股东徐正良认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33.16%[12] 权益变动 - 司法拍卖取得新东方新材1200万股,占比5.96%[20][35] - 2025年5月13日竞得,5月29日完成过户[21][35]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2]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有继续增持计划[18][35]
东方材料:特丽亮新材料持股比例已升至5.96%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2 16:51
股权变动 -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东方材料1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 - 本次持股数量占东方材料总股本比例为5.96% [1] - 权益变动后江苏特丽亮持有东方材料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 [1] 股东地位与投资意向 - 江苏特丽亮成为东方材料持股5%以上股东 [1] - 增持基于对东方材料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 [1] - 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增持东方材料股份的计划 [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6 05:43
股东持股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朱君斐持有公司股份17,787,840股 占总股本比例8.84% [2] 股份质押变动 - 2024年7月4日朱君斐质押4,749,053股公司股份 [2] - 近日公司收到该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通知 [2] - 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告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1] - 公告编号2025-061 [1] - 公告日期2025年9月6日 [3] - 公告类型为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1]
东方材料:股东朱君斐解除质押2.36%公司股份
新浪财经· 2025-09-05 15:50
股东持股变动 - 持股5%以上股东朱君斐解除质押474.91万股股票 [1] - 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26.70% 占公司总股本2.36% [1] - 本次解除质押后该股东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1]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9-05 15:45
股东股份情况 - 股东朱君斐持有公司股份17787840股,占总股本比例8.84%[2] 股份质押情况 - 2024年7月4日朱君斐质押4749053股股票[2] - 2025年9月3日朱君斐解除质押4749053股股票[2]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6%[2] - 朱君斐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2]
东方材料股价涨5.16%,中邮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133.5万股浮盈赚取114.81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03 11:42
公司股价表现 - 9月3日股价上涨5.16%至17.52元/股 成交额2.80亿元 换手率8.16% 总市值35.25亿元 [1] 主营业务构成 - 包装油墨占比60.60% 胶粘剂占比26.87% 算力服务占比7.54% 电子油墨占比3.98% 导电液占比0.72% 其他业务占比0.29% [1] 机构持股情况 -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A持有133.5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0.66% 当日浮盈114.81万元 [2] - 该基金规模10.84亿元 今年以来收益27.67% 近一年收益29.66% 成立以来累计收益357.59% [2] 基金经理信息 - 基金经理江刘玮任职4年184天 管理规模20.35亿元 最佳回报24.45% 最差回报7.99% [3] - 基金经理张屹岩任职1年243天 管理规模12.06亿元 最佳回报19.38% 最差回报10.3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