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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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09-23 15:35
现金管理额度 - 公司2024年4月1日同意在不超30000万元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1] -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金额为30000元[9] - 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为30000元[9] - 截至公告日已使用额度18000元[9] - 尚未使用额度12000元[9] 结构性存款收益 - 江苏银行两款6000万元对公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均为24.23万元[3] - 多笔中国银行、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有不同预期和实际收益[5][7] - 中国银行5100元、江苏银行两笔4000元结构性存款有对应收益[9]
常青科技: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互动问答
2024-09-13 16:38
1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编号:2024001 |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 | --- | --- | --- | |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 投资者关系 | 新闻发布会 | 路演活动 | | 活动类别 | | | | | 现场参观 | | | | 其他 | | | 时间 | 2024年9月12日10:00-11:30 | | | 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 | | (一)董事长、总经理:孙秋新 | | | 上市公司 | (二)董事、董事会秘书:孙杰 | | | 参加人员 | (三)财务总监:胡建平 | | | | (四)独立董事:薛德四 | | | 1. | 贵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请问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有 | | | | 哪些?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上半年,公司各主要产品销售收 | | | | 入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5.42亿元,同比增长8.77%。公司紧紧围绕 | | | | 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克服外部环境不利因素, ...
常青科技:常青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9-02 17: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9 月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 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 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
常青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4-09-02 17:02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0,140,51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75.265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总经理孙秋新主持。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 ...
常青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9-02 17:02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 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 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 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
常青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9-02 17: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30,6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 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 ...
常青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8-16 17: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2日1点30分在江苏镇江新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5] - 网络投票9月2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时段[7] 议案情况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等两议案[9] - 议案已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8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9]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8日[15]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地点为公司证券部[16] - 会议联系电话0511 - 80695519,联系人孙杰、钱禹辰,邮箱securities@cqs - hm.com[18]
常青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6 17:1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董 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监事会主席吴玮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 的议案》 ...
常青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08修订
2024-08-16 17:1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超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可行性[9] - 以自筹资金预投,6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10] 闲置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可再开展[10] - 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会后2日公告[11]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2]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对账单,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资金使用规则 - 按承诺计划使用,异常及时报告公告[9]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补流或还贷不超30%[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经股东大会审议[14]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免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5]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年度审计请鉴证[2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请鉴证[23]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调查,年度出核查报告[24] 违规处理 - 责任人违规视情节处分,损失追责[27] - 董事会违规监事会责成改正,损失董事赔偿[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未尽按规定和章程执行[31]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