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常青科技(603125)
icon
搜索文档
常青科技(603125)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5-26 18:15
现金管理额度 - 公司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为5亿元,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2][10][17] -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现金管理最高金额为3.6亿元[17] - 截至公告日已使用现金管理额度为3.6亿元,未使用额度为1.4亿元[17] 过往投资情况 - 此前到期赎回2亿元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25.94万元和38.92万元[3] - 2024年4 - 9月多笔结构性存款到期,投资4400 - 6000万元,收益4.63 - 27.30万元[13] 本次投资情况 -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2亿元,投向江苏银行两支行[5][7] - 江苏银行两支行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1.40% - 2.03%[3][7] 各银行存款情况 - 江苏银行2024 - 2025年多笔到期和未到期结构性存款,金额4900 - 8000万元,利率2.03% - 2.49%[15][17] - 中国银行2024 - 2025年到期结构性存款,金额4900万元,利率2.87% - 2.9575%[15] - 中国光大银行2025年未到期结构性存款8000万元,利率2.05%/2.15%[17]
常青科技(603125) - 常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05-26 18:15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5月26日13点30分召开[4] - 董事会提前15日发布公告通知股东[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7]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8人,代表股份209,549,200股[9] - 参加网络投票146人,代表股份641,515股[10] 议案表决 - 《非独立董事严大景薪酬方案》同意206,651,930股,占比99.8874%[14] - 《职工代表董事吴玮娟薪酬方案》同意209,957,930股,占比99.8892%[16]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09,974,185股,占比99.8969%[19]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严大景的议案》同意209,422,948票[22]
常青科技(6031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6 18: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5月26日在江苏镇江新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5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10,190,715股,占比75.2838%[2] - 公司在任董事7人,6人出席,1名非独立董事缺席[3] 议案表决 - 《关于非独立董事严大景薪酬方案的议案》A股同意票206,651,930,比例99.8874%[4] -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吴玮娟薪酬方案的议案》A股同意票209,957,930,比例99.8892%[4]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209,974,185,比例99.8969%[5] 董事选举 - 选举非独立董事严大景议案得票209,422,948,占比99.6347%,严大景当选[5] 小股东表决 - 5%以下股东对严大景薪酬方案同意票1,882,930,比例88.9973%[5] - 5%以下股东对吴玮娟薪酬方案同意票1,882,930,比例88.9973%[5] - 5%以下股东对选举严大景议案得票1,347,948,比例63.7112%[5]
常青科技(603125)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5-19 17:00
现金管理额度 - 公司可在不超5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额度可滚动计算[2][9] - 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为50000.00,已使用36000.00,尚未使用14000.00[14] -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现金管理最高金额为36000.00[14] 本次投资情况 -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总额8000万元,产品为结构性存款[4][5] -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6] - 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3%/2.05%/2.15%,期限90天,起息日2025.05.19,到期日2025.08.19[7] - 受托方为中国光大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8] 过往投资收益 - 2024年有多笔结构性存款投资,各笔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及实际收益不同[12] 存款利率 - 江大港支行收益型存款利率有2.9495%等多个数值[14] - 中国银行镇结构性保本最低存款利率有1.1000%等[14] - 江苏银行镇结构性保本浮动存款利率有1%-2.10%等[14] 到期存款金额 - 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27日到期存款金额为5100.00[14] - 2025年1月有多笔不同时间段到期存款金额[14]
常青科技(6031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5-19 17:00
会议信息 - 2025年5月26日下午1:30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9:15 - 15:00[8][16][19]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19]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19] 制度与薪酬 - 非独立董事严大景和职工代表董事吴玮娟薪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24] 投票规则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以第一次为准[8][11][19] - 推选2名股东代表与见证律师监票和计票[11] - 最终表决结果现场和网络合并统计[11] 董事提名 - 提名严大景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8] - 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28]
常青科技: 常青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08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5年5月8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5股 [6] - 以总股本279,197,500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879,625元 转增125,638,875股 [6]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5月22日 [4][6] - 转增股份上市日与除权除息日相同 [4] 分红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4]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5] - 红股及转增股份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4]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代扣代缴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135元 [7] - 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取得A股红利按10%税率代扣 [8] - 转增股本部分不涉及扣税 [8] 股本结构变化 - 实施后总股本增至404,836,375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303,622,025股 [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101,214,350股 [8] - 摊薄后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50元 [8] 投资者咨询渠道 - 股东可通过公司证券部电话0511-80965519咨询权益分派事宜 [9]
常青科技(603125) - 常青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5 19:00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2025年5月8日经股东大会通过[3] - 以279,197,5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15元,共派现41,879,625元[4][6] -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5股,共转增125,638,875股,分配后总股本404,836,375股[4][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3][7] - 除权(息)日等均为2025年5月22日[3][7] 税负情况 - 不同持股期限自然人股东及基金股息红利税负不同[10][11] - QFII和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实发每股0.135元[12]
常青科技(6031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08 18: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 ...
常青科技(6031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5-08 18: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 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常青科技(6031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08 18: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披露指引》")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 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期限内披 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