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60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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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1 16:04
战略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3] -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标准和程序研究并提建议[1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4]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尊重其建议[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23]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2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5]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2] -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31]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5] - 下设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3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3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8]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8]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38]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必要时可邀请他人列席[38]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38]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3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39] 细则规定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42]
建研院: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公告
2023-12-01 16:04
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修订和制定相关制度[1] 信息披露 -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2]
建研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16:04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5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长吴小翔 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 司治 ...
建研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2-01 16:04
会议召开规则 - 公司至少每半年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 - 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决策流程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应经讨论,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要求 - 记录讨论事项内容,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签字[4][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公司保障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5]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5]
建研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1 16: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有相关处罚和谴责[13] - 连续任职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会计专业候选人需有相关经验[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独立董事补选 - 因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人数不符要求,60日内补足[6] - 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选举与职权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 连任不超六年,可经法定程序解除职务[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9]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2]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5]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十年[3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7]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6]
建研院: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2-01 16:04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3年12月20日14:00 - 15: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3][5]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5] - 投资者可在12月13日至19日16:00前提问[2][5] 参与人员及联系方式 - 董事长等多人参加说明会[5] - 联系人周晓文,电话0512 - 68286356,邮箱zqb@szjkjt.com[6] 报告发布 - 公司2023年10月28日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
建研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1 16:04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6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建研院旺山本部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 ...
建研院: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16:04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57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苏建研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名称为准),以满足公 司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运营管理需求。 详见公司公告(2023-059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建研院:公司章程
2023-12-01 16:0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 第一节 | 股东 | 1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 第五章党委 | 25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36 | | 第一节 | 监事 |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7 | | 第九章 | ...
建研院: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3-12-01 16:04
数据变动 - 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激励对象累计行权204,000股[1] -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1,047,151股[1] -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104.7151万元,股本为50,104.7151万股[1]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0,084.3151万元,股份共计50,084.3151万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