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60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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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6 16:04
财报与说明会 - 公司2024年4月16日发布2023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2] - 2024年4月24日13:00 - 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 - 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4] 预提问与人员信息 - 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16:00前预提问[4] - 董事长、总经理为吴小翔,董事会秘书为许业峰等[6] - 联系人周晓文,电话0512 - 68286356,邮箱zqb@szjkjt.com[7]
建研院: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5 20: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8.92亿元,工程技术服务收入占比91.00%[6] - 2023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为32,100.37万元[7]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024444993.23元,较期初增长约6.54%[17]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484414797.26元,较期初下降约3.32%[17]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110243368.09元,较期初增长约3.08%[17]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10065822.71元,较期初下降约25.31%[17] - 2023年末负债合计494480619.97元,较期初下降约3.90%[17]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640207741.35元,较期初增长约7.62%[17] - 2023年末资产总计2134688361.32元,较期初增长约4.71%[1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587765572.02元,较期初增长约14.23%[17] - 2023年末应付账款为294022378.85元,较期初增长约7%[17] - 2023年末实收资本(或股本)为501047151.00元,较期初增长约0.04%[17]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为892,245,414.48元,较上期增长约10.72%[20]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总成本为722,625,782.91元,较上期增长约10.51%[20] - 2023年度合并营业利润为149,235,444.08元,较上期增长约19.17%[20] - 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26,303,698.78元,较上期增长约8.4%[20] - 2023年度母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4,278,109.36元,较上期增长约5.96%[21] - 2023年度母公司营业成本为4,306,343.35元,较上期增长约19.4%[21] - 2023年度母公司营业利润为8,434,902.63元,上期为 - 8,075,824.16元[21]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3,000,696.92元,较上期增长约184.79%[21] - 2023年度合并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股,上期为0.21元/股[20] - 2023年度母公司投资收益为25,568,410.85元,较上期增长约160.00%[21]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对工程技术服务收入确认执行多项审计程序,如了解项目管理流程、抽样测试等[6] - 对商誉减值测试执行多项审计程序,如了解内部控制、比较业绩与行业水平等[7][8] 股本变更 - 2015年9月公司增加股本600万元,变更后股本为6600万元[37] - 2017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8800万元[37] - 2018年公司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两次分别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520万股和5004.16万股[38] - 2018年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90.40万股,2019年回购注销11.76万股,最终股本为17502.80万元[38][39] - 公司向冯国宝等11位自然人发行1583.7276万股股份购买资产,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9086.5276万元[41] - 2019年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7634.611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6721.1386万元[41] - 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3106.8689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9828.0075万元[42] - 2020年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11931.203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1759.2105万元[42] - 公司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813股,回购后股本为41736.9292万元[43] - 2021年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8347.3859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0084.3151万元[43]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378.160股,2022 - 2023年行权后变更注册资本为50104.7151万元[44] 会计政策 - 工程技术服务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经客户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占合同预计工作总量的比例确定[6] - 公司从取得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合并,丧失之日起停止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抵销重大往来等[63] - 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48] 税务政策 - 增值税按不同收入类型计税,商品销售收入税率13%,工程专业施工收入税率9%、3%,建筑设计等服务收入税率6%,职业培训收入税率3%,房屋租赁收入税率5%、9%[166] - 城市建设维护税以流转税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7%[166] - 教育费附加以流转税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5%[166] - 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税率25%、20%、15%[166] - 子公司建科防水、建研更新特定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率3%[166] - 子公司培训学校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公司及子公司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率为5%[167] - 姑苏新材等部分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0%,公司(母公司)等部分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167][168] - 中测行检测等多家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三个年度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69] - 建科检测等公司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元,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至2027年12月31日[171]
建研院: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5 19:54
财务审计 - 审计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对建研院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期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余额9224.56万元[11] - 2023年度累计发生额13926.31万元,偿还额10848万元,期末余额12302.87万元[11] 子公司往来资金 - 多家子公司披露2023年期初、发生、偿还及期末资金余额[11]
建研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丹云)
2024-04-15 19:54
会议出席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出席率100%[2] -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出席率100%[2] - 2023年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率100%[3] 财务相关 - 2023年未发生关联交易[6] - 2023年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违规占用[7] - 2022年度拟派现金红利20785530.27元[12] - 2022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20.14%[12] 其他事项 - 2023年披露一次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9] - 续聘公证天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0]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违反承诺[13]
建研院(60318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5 19:54
公司业务及竞争环境 -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服务业,在建筑工程检测、工程专业施工、设计监理、绿色建材产品等方面建立了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但未来可能受国内经济增速回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导致经营业绩出现周期性波动[7]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增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需要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市场占有率[7] - 公司应收账款存在坏账风险,由于建筑行业特点,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可能面临坏账损失风险[7] - 公司所属建筑服务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房地产发展、政策调控影响较大,具备较大的政策风险[7]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892,245,414.48元,同比增长10.73%[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21,577.58元,同比增长8.61%[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728,637.2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71%[13]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2,134,688,361.32元,同比增长4.71%[14]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6%[14]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6%,较上年同期增加0.23个百分点[14] 公司业务拓展与发展 - 公司完成了苏州求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收购,加强了在太仓市场的竞争力和主营检测业务的综合竞争力[17] - 公司启动了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工作,合资成立了华维检测公司,开启了新的征程[17] - 公司落实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大了对研发工作支持的力度,科研创新技术成果的应用产生了显著成效[17] 公司财务风险及管理 - 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行业波动、市场竞争、应收账款坏账和政策风险[49][5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稳定,持股数未发生较大变动[53][54][57] - 公司独立董事袁建新具有丰富的教育背景和多项兼职经历,担任多家公司的独立董事[59] -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健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管理经验,曾担任多家公司的高管职位[62] 公司治理及股东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确定[73]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530.43万元[75] - 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重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90] 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6,416,399.97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282,049.69元[160]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额为116,089,847.39元,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40,207,741.35元[161] - 公司2023年度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40,207,741.3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4,166,581.69元[163] - 公司2023年度公司实收资本为501,047,151.00元,较上年增加了83,476,059.00元[166] - 公司2023年度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21,340,586.56元,较上年减少了30,902,851.45元[166]
建研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04-15 19:5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1] - 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近三年承做或复核超10家次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 决策事项 - 2023年4、5月通过聘任公证天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3][5] - 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5]
建研院: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5 19:54
人员与客户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42人[3]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2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3]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3] - 2023年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3] 风险相关 - 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5] 监管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6] -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6] 公司决策 - 2023年审议通过聘任公证天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3]
建研院: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15 19:54
股份回购 - 公司回购股份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情形,需满足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1]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触发回购[1]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2]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十二个月或三个月[2]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 - 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因其他情形回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方案[5]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5]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5] - 董事会根据规定设立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或决策[5] 公司战略与管理 - 公司发展战略由董事会制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需考虑多因素[6] - 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建立相关战略政策程序[6] - 公司建立董事和监事履职评价体系,包括多维度评价[6]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和监事履职综合评价,报告结果并通报股东大会[6]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8] - 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 重大现金支出定义 - 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9] 利润分配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等,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会议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12]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须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12]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日事先通知[1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需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事宜[13] 其他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5]
建研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5 19:5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42人[3]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3]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2家,收费6311万元,同行业客户2家[3] 风险数据 - 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6] 监管情况 - 近三年公司受监管措施5次、自律措施1次,14名从业人员受监管措施5次、自律措施3次[6] 未来安排 -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9]
建研院: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19: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2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104.7151万元[8]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50104.7151万股[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陈辉、陈健等多人持股及占比情况[18] - 股东净资产折股王惠明、吴其超等多人占比情况[19] - 公司合计净资产折股6000万股,占比100%[20] 股份相关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公开发行股份等五种[22] - 公司回购股份情形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四种[22] - 不同情形回购股份期限最长12个月,最短3个月[26]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监事、高管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4]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2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1名[125][12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1] - 公司合并、分立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1][16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