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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21:0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 | |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 | |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 | | 息、内部控 ...
联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21:0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切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审查 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董事长卜晓华、独立董 事韩建、独立董事刘华,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刘华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 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亲自 出席全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 --- | --- | --- | | 2023年4月 | 1.审议《关于公 ...
联翔股份: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6 21:07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1、投保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 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6、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 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 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 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就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根 据相关法 ...
联翔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6 21:0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1 2 第三条 公司是否与关联人构成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 方式、途径和程度等进行实质判断。本制度所指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 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
联翔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04-26 21:0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 第一节 股东 8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5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董 | | 事 25 | | 第二节 董 | | 事 会 29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监 | | 事 会 42 | | 第一节 监 | | 事 42 | | 第二节 监 | | 事 会 42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 | ...
联翔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21: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联翔智能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 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联翔股份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906,75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3.64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368,070.00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991,006.78 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 ...
联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1:07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 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
联翔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1:07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2][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6] 会议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3] 董事委托与履职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14] - 董事1年出席会议少于2/3,监事会审议履职情况[15]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8]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表决提案[19] 提案表决规则 - 除全体同意,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20]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1]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2]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2]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29]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1] - 规定时限外表决不予统计[21] - 决议矛盾以时间在后为准[22]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2]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并决议其他事项[22]
联翔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1:0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大部分成员应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的 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由董事长提名; 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任职基本条件: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1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 事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 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 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联翔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21:07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联翔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 为有风险提示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