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60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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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募集资金检查与通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6]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等[8] 专户管理与终止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募投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2][13]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在6个月内置换[1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1]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经股东会审议[23]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23]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需董事会决议等并经股东会审议[25] - 仅变更地点或主体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变更,董事会决议[25]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报告并公告,年度审计出鉴证报告[30] - 保荐人等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核查报告[30] 项目变更公告 - 拟变更募投项目,公告原项目、原因、新项目等[27][28] - 拟转让或置换项目,公告转让原因等[29] 专项核查报告内容 - 包含存放、进展、置换、补充资金等情况及合规意见[34]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任职[10] - 近36个月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席[23] - 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4] 会议资料与延期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4]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履职保障与费用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5]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5]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工作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与活动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 可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15]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说明会[16] - 可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沟通[19] 信息披露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站地址,变更后及时公告[11]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布号码,变更及时披露[23][33]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管理职能部门[25] - 负责人负责策划、组织活动及制定细则等工作[25] - 负责人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5]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具备相关能力和良好品行[26][27]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8] 其他规定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28] - 未经授权,员工不得代表公司发言[28]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事务[29] - 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30][31][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反馈及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10][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6] 股东提案及持股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应提前2日公告[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21]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提名人应会前10日提交董事候选人材料[26] - 公司发布通知时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26]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4]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4]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36] - 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6] - 有争议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6] - 判决后公司应披露信息并配合执行[36] - 涉及更正事项应及时处理披露[36] - 公告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15]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含3%)的风险投资[9]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11]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11] - 有权决定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11] - 有权决定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事项[11]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11]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事项[11] - 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2] - 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2]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25] 会议延期与变更 - 半数以上董事或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在会前2个工作日书面提议延期[26]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不足则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7] 会议举行与董事履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 董事一年内未出席董事会占3/4以上,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提请股东会解聘[29] 提案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董事会会议需对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决议,若注册会计师未出具正式报告,先对其他事项决议,待报告出具后再就上述事项决议[3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40]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通知情况、出席情况、议程议题、董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39][40]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不签字又无说明视为同意内容[41] -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担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表决董事赔偿,表决表明异议并记录可免责[4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6]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2]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6] - 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9]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1] 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组织下轮选举[11] - 超过一半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可再选或重启程序[11] 选举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3] - 召集人制备适合选票并作说明[13] 未列情况处理 - 选举出现细则未列情况,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5]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5] 报告记载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14]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15] 报告确认与披露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经审议通过不得披露[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9]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于重大事件[19] 股东情况关注与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制度实施与责任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26] 报告审核与起草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起草临时报告披露文稿,审核其合规性[29] 股东配合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2]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3]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并说明原因[34] 外部沟通与保密 - 公司与外部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相关活动应网上直播[36] - 公司向特定对象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上交所报告并要求签署保密协议[37] 备查登记制度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披露主要内容[37] 及时披露定义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1]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2] 违规处理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相关时点或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减持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 减持区间内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8]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离婚分割股份及时披露情况[21] 其他限制 - 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及开展衍生品交易[20] - 离婚分割后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2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2 19:0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8]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等情况除外[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为公司利益直接起诉[4] 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决定[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决定[12]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9] 董事相关 - 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9] - 董事候选人当选需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0]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满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1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50%[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董事长应至少提前10日通知定期董事会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13]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3]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13]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应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告[1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6] - 公司解散,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6]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16]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18] - 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9]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12 19: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月28日14点在京召开[3] - 网络投票11月28日进行,各平台有投票时间[5][6] - 股东会审议7项议案,部分为特别决议[8][10] 股东相关 - 股东登记时间为11月24日特定时段[18] - 股东投票按持股与应选人数计票[26] 其他 - 联系部门为证券部,有电话传真[19]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自理[19] - 授权委托书需选意向并打“√”[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