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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国际(6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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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重要项目的公告
2024-10-10 21:13
市场扩张 - 公司中标字节跳动跨境电商入库质检及分拨仓储作业运营服务[3] - 已为全球知名四大跨境电商平台提供超150万平方米仓储及库内作业服务[6] 未来展望 - 后续将提供干线、关务及包机运输服务[6] - 探索与全球五大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广度与深度[6] 项目详情 - 服务包括入库质检、包裹出库分拨等,地点在浙江嘉兴[5] - 服务标的为全品类商品,含服装、鞋包配饰等[5] 项目风险 - 项目履行有周期,可能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7] 审批情况 - 合同金额在经营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
嘉诚国际: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9-27 19:07
规则修订 - 公司拟将《股东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2]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特定情形出现时2个月内召开[2] 通知要求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2] 后续安排 -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
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7 19:05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 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时,战略委员会暂停 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 ...
嘉诚国际: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4-09-27 19:05
| 证券代码:603535 |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5 | | --- | --- | | 债券代码:113656 | 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的最新规定,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广 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广州市嘉诚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步披露的: 1:《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9 月);2:《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9 月);3:《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 ...
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7 19:0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暂停职权[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七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通知[11][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14][15] 其他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7]
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7 19: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人数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2/3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则暂停职权[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七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会等可要求开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2]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秘书保存[27] 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嘉诚国际: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9-27 19:05
监事会会议 - 2024年9月27日上午11:00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规则修订 - 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2] - 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 费用承担 - 监事会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非直送需电话确认[2][3] - 紧急临时会议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召集人需说明[3] 临时会议 - 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
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27 19: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76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5,211,243元,股份总数为345,211,243股,每股1元[9][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段容文持股3190万股,持股比例58%[22] - 发起人黄艳婷持股825万股,持股比例15%[22] - 发起人黄平持股715万股,持股比例13%[22] - 发起人黄艳芸持股715万股,持股比例13%[22] - 发起人段红星持股55万股,持股比例1%[22]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31] 股东权利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6]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1] - 审议交易指标占比超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事项[41][4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44][4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4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4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50][52]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0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等5种情况且未达股东会标准由董事会决策[105] - 董事会有权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0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6]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成员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35][13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137] - 临时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紧急事由时可随时通知[13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2] - 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2] - 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5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3]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15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4][16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系统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7][178][179][1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4] -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满无异议,二十日内可申请注销[189]
嘉诚国际: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9-27 19:05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603535,简称为嘉诚国际;债券代码113656,简称为嘉诚转债[1] - 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28日[4] 规则修订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2]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约33.33%以上董事、50%以上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开临时会议[2]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修订需股东会审议[2]
嘉诚国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27 19:05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4年8月29日公司每10股转增4.8股[2] -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数为345,211,243股[2]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33,248,396元,修订后为345,211,243元[3]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233,248,396股,修订后为345,211,243股[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 决议撤销与审议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 - 未被通知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决议,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5]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5] 交易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及金额达标需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占比及金额达标需股东大会审议[6] 提案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等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 - 董事会等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案[6] - 股东会关联交易决议普通情况需非关联股东1/2以上通过[7] 董事任职限制 - 经济犯罪等情况执行期满未逾规定时间不能担任董事[8] - 破产清算等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8]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2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9] - 交易成交金额等占比及金额达标由董事会决策[9] - 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超规定金额及占比事项[9] 会议召集与决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事项决议行使表决权[10] 公司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1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监事会决议表决为记名投票,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14]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14] - 公司解散需公示并成立清算组[14] 其他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1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