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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 ...
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 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时,提名委员会暂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
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
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广州市嘉 诚国际物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对募 ...
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3、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 钩。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1、基本工资: ...
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 / 6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 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该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 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第四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
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相关报告[11] 信息披露内容与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无虚假记载等[5] - 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36] -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重大事件[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8][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22]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财务部编制等程序[20] - 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信息披露有相应程序[20] - 重大事件不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信息披露有程序[2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和协调[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报告重大信息第一责任人[24] - 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时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职行为并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27] - 独立董事每半年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7] 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负责起草、编制临时报告等[28] - 董事会秘书是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8]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3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3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完备档案[38]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41] - 公司拟实施再融资计划,应编制文件公告并报证监局备案[9] - 日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还可自愿披露[9]
嘉诚国际(6035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宇)
2025-12-10 18:1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田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
嘉诚国际(60353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勋亮)
2025-12-10 18:1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 勋亮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人失信等不良心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间意出任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
嘉诚国际(6035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勋亮)
2025-12-10 18:1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林勋亮,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 流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市嘉诚国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