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
搜索文档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予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 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 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由公司委派的参股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五条 公司各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委员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北 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八条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其进行审议与 表决,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度总结报 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 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北京长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益冲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格履行通知、申报等义务,以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披露其在公司中的股份权益及变动情况,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关 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 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 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公司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 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六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任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 诉求的重视程度,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投资者: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二)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修改《公司章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信息披露监管规定")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信息披露监 管规定将前述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