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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60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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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北京 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 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长久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选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 (二)公司合并、分立、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根据本 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的委员内由提名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董事会办公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运行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选举或更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除《公司章程》第九十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 人,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证券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予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 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 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 ...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9 17:4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由公司委派的参股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五条 公司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