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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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484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50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35.91亿元,同比增长23.3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849万元,同比减少20.7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8元,同比减少27.27% [1] 公司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8.24元 [1]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50亿元 [1]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政策制定与审批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表决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9] 分红比例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 - 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3]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应在年报说明原因、资金用途和计划[17]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担保范围与限制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 - 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7]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16]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6] 担保流程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审查[24][25]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担保合同[26]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对担保实行动态控制[24] - 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7] 责任追究 - 违规办理担保人员将被处分追责[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3][34]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相关违法违规处罚[9]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24]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决策审议流程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32] 公司支持措施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35]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标准[36]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10%以上等六项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50%以上等六项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7] 交易计算规定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8] - 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股权对应标的公司财务指标为计算基础[8] 特殊情况处理 - 仅达特定标准且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会审议但需披露[8] 审计评估要求 - 达规定标准且投资标的为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达规定标准且投资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9] - 未达标准或自愿提交的交易事项,也应按规定审计或评估[9]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分期缴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9]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3][14]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8] - 过去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9]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标的要求 -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意见应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为其他资产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1年[23]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24]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6] 免于审议披露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和义务的交易等9种情况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6][27]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33]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股权与资本 - 2016年6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 - 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3,507,251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50万股[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为603,507,251股[19] - 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275万股,持股比例90.20%[20] - 李延春持股612.5万股,持股比例4.90%[20] - 李万君持股612.5万股,持股比例4.90%[20]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6]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除外[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8] 担保与交易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 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17] - 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67]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9]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82]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两日公告说明原因[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9] - 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投票与表决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1] - 记名投票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24]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两个月内实施[31]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2][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23] 决议相关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32]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32]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2] - 争议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2] - 判决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信息公布与规则 - 公告等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35] - 未列明事项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5] - 规则相悖按其他规定执行并修改[35]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5] - 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5]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9]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或评估,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3] 特殊交易 -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等无义务交易,可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为关联人担保还需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合同审议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6]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3人,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4]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5人,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34]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44]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46]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4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书面通知[4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2]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多种,董事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5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董事不签字确认且不说明意见,视为同意会议记录等内容[64] - 董事会决议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64] - 出现三种情形董事会应修订规则,修改事项按规定披露[68]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时亦同[69]
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7:47
董事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会等可提董事候选人(除职工董事外)[5] 投票规则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数计算方式[10]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式[11] - 股东仅投同意票,超累积票数投票无效[12] 当选要求与后续安排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2[15] - 当选人数不足需二轮选举,仍未达标后续再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