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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6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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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君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3 17:13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 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6 月 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 ...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03 17:13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03 17:13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君禾智能产业园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 ...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6-03 17:13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19 日 | | | | 一、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 | --- | --- | --- | | 二、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 三、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4 | | |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 | |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9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 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提议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六)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3 17:1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6月3日下午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3] - 议案表决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17 20:02
换届选举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期三年[3] - 第五届董事会由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4] - 第五届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6] 人员任免 - 2024年5月17日选举张阿华担任董事长[5] - 2024年5月17日选举杨春海为监事会主席[6] - 2024年5月17日聘任张君波为总经理等多名高管[8] -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虞琴琴为证券事务代表[10] - 换届后张逸鹏、胡立波不再担任董事,董桂萍不再担任监事[12]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为0574 - 88020788[12] -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电子邮箱为zhw@junhepumps.com[12]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9:58
公司人事变动 - 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阿华为董事长[2][3] - 聘任张君波为总经理,周惠琴等为副总经理[6][7] - 聘任陈佳伟为董事会秘书,范超春为财务总监[8][9] - 聘任虞琴琴为证券事务代表[10]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9:56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0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2,279,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41%[4]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6] 议案表决结果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42,279,860股,比例100%[7][8][9][10][11][12][13][14][15][16] - 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得票数均为139,326,156,占比97.9240%且当选[17][18][1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担保事项议案同意票数5,008,804,比例100.0000%[20] - 选举第五届董监高同意票数均为2,055,100,比例41.0297%[20][21] 会议其他情况 - 本次会议议案均逐项表决审议通过[21] - 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21] - 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2/3以上同意通过[21]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1] - 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等程序合法有效[23]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9:5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口头告知[2] - 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在君禾智能产业园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选举结果 - 全体监事投票选举杨春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3] -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3] - 选举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 人员信息 - 杨春海1976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6] - 曾任宁波华义模塑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6] - 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宁波君霖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6]
君禾股份: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9:56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28 号来福士广场 T2 楼 12 层 电话:0571-81965656 传真:0571-86799606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验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 所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所作出的陈述均 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的事实和文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该等事实和文件于提供 给本所之日及法律文件出具日,未发生任何变更。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