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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6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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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4] - 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无报告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4]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3] - 会前十日通知、七天送达信息[13]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过半通过[13]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会或缓议[13]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委员3位,董事长任主任委员[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二次未履职将被建议撤换[3] 职责范围 - 研究公司使命、愿景、价值观及中长期战略规划并提建议[6] - 研究年度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6]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20个工作日内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会前10个工作日通知信息,7天送达有关信息[8]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二○二五年四月 1 | |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是由宁波君禾泵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739081X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unhe pumps Hold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广蔺路 288 号 邮政编码:315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0,471,337 ...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4-24 22:3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4]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信息[3][7] 管理与存档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8] - 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材料报送与合规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1] - 不得滥用规则规避义务违法[12]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7]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12]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自筹预投可在到账6个月内置换[13]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4]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永久补流或还贷不超30%[17]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8] 资金使用与披露 - 按承诺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 项目完成后节余超10%,经审议程序后使用[19] - 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后使用[19] - 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9] 检查与报告 - 内部稽查部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出专项报告并公告[26] - 年度审计时事务所出鉴证报告并披露[27] - 保荐人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8] - 年度结束保荐人出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 年度结束董事会披露保荐核查和事务所鉴证结论[28]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4 22:30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决策部署[3] - 证券投资部负责采集官网、网络媒体等舆情信息[4] 处理流程 - 职能部门采集报送舆情信息,经证券投资部报董秘和工作组[6] - 舆情影响股价时公司应自查、沟通、发公告并上报[6] 其他策略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疏导化解工作[6]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保密,违规将受处分或法律追责[8] - 可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的法律责任[10]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获悉起填表并5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7] 登记工作安排 - 公司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12] - 控股股东等填写本单位档案并配合公司登记[12] - 公司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4] - 公司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特定情况一事一记[14] - 登记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17] - 董秘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17] 违规处理与其他要求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责并2日内报送[19] - 持股5%以上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追责[20] - 公司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15] - 公司董事等配合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告知情况[16] - 公司报送档案和备忘录出具书面承诺,董秘和董事长签署[17] - 公司通过协议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责任[19] - 内幕信息披露前股东和实控人不得滥用权利获取信息[20]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履职与撤换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意见报告,应建议撤换[3] 职责与决策程序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6] 检查与会议安排 - 成员每年对董事和高管薪酬决策程序检查一次[6]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1] 会议规则 - 会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委员,7天送达信息[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2:30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班子的职责,保障总经理班子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 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君禾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如负责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总经理班子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成, 总经理为总经理班子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接受独立董事在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