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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60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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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7-04 19:08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186.1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0%[7][30] - 首次授予不超165.00万股,占0.89%;预留授予不超21.19万股,占0.11%,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11.38%[7][30] - 截至2024年6月11日,累计回购186.19万股,占总股本1.00%,使用资金2046.0996万元,回购价10.34 - 11.49元/股[29]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5人[8][25] - 董事/副总经理王伟立获授2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11.82%,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12%[32] - 董事/技术总监刘新怀等3人各获授13.00万股,各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6.98%,各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07%[32] - 财务总监鲁亚波获授1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6.98%,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07%[32] -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核心骨干(合计10人)获授9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48.87%,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49%[32]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34]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1][35][56] -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11][25][57]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为10天,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7][55] 授予价格与限售期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0元/股[8][40]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7]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7]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 - 2025年按年度从公司和个人层面考核,公司层面权重60%,个人层面权重40%[43] - 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2%[43][46] - 2025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8%[43][46] - 2024年与2025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合计≥30%[43][46] 绩效评价与解除限售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分四个等级,优秀及良好解除限售比例100%,合格60%,不合格0%[45] - 若公司当期业绩未达目标,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44]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为不合格,当年度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45] 股份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48]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48]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4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77] - 缩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77] - 配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7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77] - 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且P须大于1[7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 假设授予日为2024年8月,2024 - 2026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分别为251.21万元、586.16万元、167.48万元[5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内容[54]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须为交易日[55]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相关工作,本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7] - 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61]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62] - 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岗位要求工作,若不达标可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 - 公司应代扣代缴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62]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62]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本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69]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情形,本激励计划正常实施[6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71] - 激励对象若最近12个月被证监会认定不适当人选等6种情形不得参与股权激励[72]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等4种情形,已授未解锁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回购注销[72] - 激励对象担任不能持股职务等4种情形,已授未解锁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回购注销[72] - 激励对象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获授股票按计划进行,个人绩效不再纳入解锁条件[73]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3]
朗迪集团: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5:32
担保情况 -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为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1.50亿元担保[2] - 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33亿元[2]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类型为最高额保证[11]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11]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1.5亿元,涉及安徽朗迪3000万元、四川新材料3000万元、河南朗迪3500万元、四川朗迪4500万元、中山朗迪1000万元[12] - 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担保总额为5.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7%[16] 子公司财务数据 - 安徽朗迪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22,481,257.94元、负债总额134,524,033.48元、净资产87,957,224.46元、营业收入22,684,043.27元、净利润 - 1,771,024.19元[4] - 四川新材料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68,943,154.59元、负债总额101,102,396.15元、净资产67,840,758.44元、营业收入43,059,667.26元、净利润2,683,485.63元[4][6] - 河南朗迪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82,823,313.86元、负债总额109,303,227.54元、净资产73,520,086.32元、营业收入45,770,955.16元、净利润4,618,843.08元[6] - 四川朗迪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55,152,153.05元、负债总额151,024,600.39元、净资产104,127,552.66元、营业收入75,109,913.31元、净利润4,626,134.71元[8] - 中山朗迪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10,732,103.90元、负债总额110,418,637.89元、净资产100,313,466.01元、营业收入44,147,326.10元、净利润2,941,344.37元[10] 其他情况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2][17] - 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到期重新签订,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经营及偿债能力良好,风险可控[14] - 董事会认为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战略,风险可控,表决程序合法,一致同意通过担保事项[15] - 公司全部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16]
朗迪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6-11 18:1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20日,实施期限至2025年2月19日[2] - 预计回购金额2000 - 4000万元,价格上限16元/股[2] 实际情况 - 实际回购股数186.19万股,占比1.00%,金额2046.0996万元[2] - 价格区间10.34 - 11.49元/股,2024年6月11日实施完毕[2][4] 资金与用途 - 资金源于自有资金,对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5] - 拟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用部分3年内注销[9]
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11 18:08
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金额4.90亿元,新增担保后实际担保余额5.32亿元[2] - 公司为11家全资子公司提供3.90亿元担保,宁波朗迪为4家提供1.00亿元担保[3]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类型是最高额保证[28] - 截至2024年6月11日,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3.88%[34] 子公司业绩 - 安徽朗迪2023年净利润940.97万元,2024年1 - 3月为 - 177.10万元[5] - 河南朗迪2023年净利润1371.94万元,2024年1 - 3月为461.88万元[7] - 四川新材料2023年净利润706.84万元,2024年1 - 3月为268.35万元[8] - 广东朗迪2023年净利润775.97万元,2024年1 - 3月为175.06万元[11] - 湖南朗迪2023年净利润268.54万元,2024年1 - 3月为132.88万元[19] - 朗迪环境2023年净利润539.12万元,2024年1 - 3月为108.29万元[27] 子公司资产负债 - 安徽朗迪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22248.13万元,较2023年末略降[5] - 河南朗迪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18282.3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7] - 四川新材料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16894.32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8] - 广东朗迪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18458.31万元,较2023年末略增[11] - 朗迪机电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12792.63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8] - 朗迪制冷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3958.9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22] - 中山朗迪2024年3月末负债总额11041.86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5] 子公司营收 - 四川朗迪2023年营业收入29181.85万元,2024年1 - 3月为7510.99万元[24]
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5:37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20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2] -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至4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861900股,占比1.00%[2] - 累计已回购金额2046.0996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34元/股至11.49元/股[2] 其他 - 2024年5月未实施股份回购[5] - 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3] - 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3]
朗迪集团:关于参与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展暨基金管理人完成信息变更的公告
2024-05-29 16:4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3年7月5日出资1020万元参与设立御道数维创投[3] - 御道数维创投7月13日完成注册,7月26日募资2551万元完毕[3][4] 其他新策略 - 誉道创投注册资本3000万元,叶金攀等4股东出资[6][7] - 誉道创投实控人为叶金攀,与公司无关联关系[7]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30日[8]
朗迪集团(60372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8 17:21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 [1] - 2024年一季度业绩增长,原因是客户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增加,以及燕创德鑫基金参与投资的长鑫科技项目公允价值增加 [2] 行业发展前景 - 空调风叶市场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宏观经济、政策利好、房地产行业增长、全球气候变暖、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技术进步是主要增长驱动因素,能源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和经济波动是潜在抑制因素 [1] 业绩相关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体半年度业绩情况关注定期报告 [1] 回购情况 - 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披露进展 [2]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金额20,460,996元(不含交易费用) [2] 业务发展方向 - 未来公司将聚焦主业,通过“内生 + 外延”双增长引擎,提升各业务板块经营质量,深化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价值 [2]
朗迪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2 19:07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 - 4月30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月22日召开[6][7]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9]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15,664,556股,占比62.9332%[13] 议案审议 - 审议10项议案,含2023年度多份报告[19][22] - A股股东同意股数115,663,956,比例99.9995%[24][26][30][31][32] - 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
朗迪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19:04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3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15,664,556股,占比62.9332%[4]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4][5] 议案表决结果 - 多数议案同意票数115,663,956,比例99.9995%[6][8][9][10][12]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等议案同意票数14,991,620,比例99.9960%[11] - 议案八、九特别决议,议案一至七、十普通决议均通过[11] 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4] - 见证律所是北京大成(上海)律所,律师为刘云、刘妍[12][13] - 律师见证结论为程序和决议合法有效[13]
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7 15:37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28日14:00 - 15: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Q1业绩说明会[3]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3]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3]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5月21日至27日16:00前可提问[3] - 2024年5月28日14:00 - 15:00可在线参与[6] - 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 其他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高炎康、总经理高文铭等[6] - 联系人马金霞,电话0574 - 62193001,邮箱ldzd@langdi.com[7] - 2024年4月30日已发布2023年年报及2024年Q1报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