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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60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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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60372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朗迪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要而依 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但低于 100%。按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 2、相对控股或控制性影响,即公司在该子公 ...
朗迪集团(60372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16: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 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为他人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资助对象 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 资助。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 ...
朗迪集团(60372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 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 ...
朗迪集团(6037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1/2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不受此限[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3]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14] 其他事项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6] - 决议违规使公司受损,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16] - 议事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以上”等含本数[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公司为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0]
朗迪集团(6037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 息管理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 的参 ...
朗迪集团(6037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16:19
薪酬制度 - 2025年10月制度适用于部分董事及高管[1][2]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4] - 高管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7]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并报销费用[7][10] - 按内部制度发放,公司代扣税[10] - 违规离职不发绩效薪酬[11] 薪酬调整与追溯 - 调整依据含行业增幅等[13] - 追溯重述时追回超额绩效薪酬[11]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15] - 人力资源部协助制定实施[5]
朗迪集团(6037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 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设立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 会 ...
朗迪集团(6037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 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 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 ...
朗迪集团(6037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董监高持股及交易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监高股票买卖披露情况[5] - 新任董监高在通过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份[8] - 董监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9] - 董监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增持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0] - 增持计划公告含主体已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等内容[10] - 增持计划上限不超下限1倍,下限不为零,期限最长12个月[11] - 原定增持期限过半未达条件应公告说明原因[12]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3] - 董监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各自每年转让不超25%[14] 其他规定 - 董监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 董监高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6] - 董监高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董监高违法违规买卖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20] - 公司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22]
朗迪集团(6037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19
对外投资类型 - 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3] 投资决策分层 - 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4类事项[10] - 董事会审议: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2类事项[11] - 总经理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2类事项[11] 特殊情况审议 - 交易指标未达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董事长可提请董事会审议[12] - 重大投资项目需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2] 审批程序 - 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办理,涉及募集资金按相关程序办理[13] 投资监管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投资战略,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核查、审计投资行为[15] 项目实施 - 对外投资项目确认后成立实施小组或相关部门监管,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5] 重大项目分析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5]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投资,投资项目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投资[19][20] - 投资收回及转让按规定办理,实施小组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报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