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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60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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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 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
宁波高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成艾)
2024-04-19 17:08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7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成艾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 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成艾)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谨慎、适当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 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李成艾: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会计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审计学博士。浙江万里学院教授,宁波市审计 研究所副所长,兼任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 ...
宁波高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0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2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16]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批准可撤销职务[14] 决议相关 - 决议经宣布且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19] - 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0] - 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记录[17] - 记录需签名,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20] 议事规则 - 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执行[22] - 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22] - 自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宁波高发: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7:0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162,642,948.60元[8]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35,721.78元[8] - 年初未分配利润484,838,828.18元[8] - 报告期已分配现金股利111,532,534.00元[8] - 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19,913,521.00元[8]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共133,839,040.80元[8] - 现金红利占净利润比例82.29%[8] - 剩余未分配利润386,074,480.20元留待后年分配[8] 会议表决 - 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2] - 多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3][5][7][10][14][18]
宁波高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17:08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立信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 - 经审议表决,提名聘请2024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5] 审计监督 - 2023年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立信独立性,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况[1] - 2023年与立信沟通确定审计计划等并督促完成审计[3]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能[5]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4-04-19 17:0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69 号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宪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建维 内控审计 第 1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宁波高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蒲一苇)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蒲一苇)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谨慎、适当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 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蒲一苇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3年7月12日,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蒲一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7-2008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访问 学 ...
宁波高发: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以宁波高发汽车拉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1331910X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20 万股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 ...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 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三)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郭宪明、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建维和王雅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利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
宁波高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17:08
审计委员会 - 2023年7月21日选举李成艾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成艾为主任委员[1]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2] 会议审议 - 2023年多次会议审议财务报表、决算报告等议案[2][3] 审计服务 - 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费用协商确定[4] 财务与内控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无欺诈舞弊[5] - 认为内部控制运作符合规范要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