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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蒲一苇)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蒲一苇)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谨慎、适当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 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蒲一苇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3年7月12日,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蒲一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7-2008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访问 学 ...
宁波高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 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不少于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薪酬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 ...
宁波高发: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7:08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 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高发202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宁波高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9 17: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3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 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 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 ...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4-04-19 17:0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69 号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宪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建维 内控审计 第 1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宁波高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17: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李成艾女士、独 立董事蒲一苇女士、董事钱高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成艾 女士为主任委员。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经延期换届选举,2023年7月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成艾女士、独立董事周凯先生、董事钱高 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成艾女士为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中 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公司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
宁波高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中 ...
宁波高发: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9 17:08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642,948.60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35,721.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4,838,828.18元;扣除报 告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11,532,534.00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19,913,521.00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223,065,0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839,040.80元(含税),占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
宁波高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1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 ...
宁波高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 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 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