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宁波高发(603788)
icon
搜索文档
宁波高发(603788.SH):前三季度净利润1.56亿元,同比增长2.17%
格隆汇APP· 2025-10-28 21:1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1.5亿元,同比增长6.2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6亿元,同比增长2.1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元 [1]
宁波高发(60378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8: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223,065,068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和股份总数均为223,065,068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1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诉讼[14] - 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以上的事项[1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9]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69] 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取消监事及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1]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1] 重大交易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的事项[54]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单笔不超1000万元或任一会计年度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不超3000万的事项[56]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公告[7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84]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85]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85,87]
宁波高发(603788) - 2025-03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8 18:5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3点30分[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15]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2:00 - 13:00[18]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含取消公司监事及监事会等相关议案[8] - 各议案于2025年10月28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8] - 特别决议议案为2项[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 - 7项[10]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均为0574 – 88169136[21]
宁波高发(60378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8:5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4] - 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并废止规则议案[5][6] - 取消监事及监事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宁波高发(60378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8:4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待股东大会审议[3] - 拟取消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待批准[5] -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待审议[8] - 审议通过修订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相关议案[9][10][12] 其他决定 - 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3]
宁波高发(60378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8:3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64亿元,同比增长2.9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1.50亿元,同比增长6.24%[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2%至11.50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0.83亿元人民币[18]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5万元,同比下降13.04%[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77万元,同比下降18.82%[4]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5739万元,同比下降12.66%,主要因毛利率下降及期间费用增加[4][8] - 公司净利润为1.54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518亿元增长2.0%[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524亿元增长2.2%[19] - 净利润(未分配利润变动)基本持平为5.57亿元人民币,2024年底为5.57亿元人民币[18]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同比下降11.54%[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0元/股,较上年同期的0.68元/股增长2.9%[19]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8.8%至9.98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9.17亿元人民币[1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3%至0.51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0.50亿元人民币[18] - 财务费用为净收入0.29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净收入0.85亿元人民币[18]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亿元,同比下降799.1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458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改善显著[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619万元大幅改善[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9亿元,主要由于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70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0.536亿元增长11.1%[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7.40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7.738亿元下降4.3%[2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16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834亿元增长18.3%[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43亿元,较期初的7656万元增长232.1%[22] 资产和权益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6.3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00%[5] - 资产总计同比下降1.0%至26.32亿元人民币,2024年底为26.58亿元人民币[15]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6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0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基本持平为20.66亿元人民币,2024年底为20.67亿元人民币[17][18]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84.1%至2.74亿元人民币,2024年底为0.96亿元人民币[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下降45.0%至2.57亿元人民币,2024年底为4.67亿元人民币[14] - 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长48.1%至3.82亿元人民币,2024年底为2.58亿元人民币[14]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979万元,其中政府补助为836万元[7]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3] - 对议案集中审议、依次表决[25] - 表决方式多样,决议签字生效[25][26][28]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定期审查财务状况和收支活动[15] - 可召集列席、聘请中介,委员有权查阅资料[25][36] 其他规定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或回避[32][36] - 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并生效[39]
宁波高发(6037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8
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5]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8] 募投项目规定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7]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它项目免特定程序[13]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使用经股东会审议[20] - 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使用免特定程序[20] - 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23]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9]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1]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3]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独财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 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 ...
宁波高发(6037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