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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60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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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9:1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2/3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4] - 可采用现场或非现场形式,可用通讯方式作决议[25] - 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通讯方式为签字表决[25] 主要职责与工作流程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多项内容[12]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审计评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9][20] - 审计评审工作组成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会议[25]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5]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 - 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2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26]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9:11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9] 选聘小组与原则 - 选聘工作评审小组人数原则上为5名,由审计委员会成员等组成[12] - 评审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3] 文件保存与报告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选聘流程与方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指定或干预选聘职责[7] - 公司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11] - 选聘文件发布后应依法确定响应时间,确保有充足准备时间[11] 改聘与辞聘规定 - 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五种情形时应改聘[1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后应按程序履行改聘[18]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聘应在审计年度第三季度前提出[19] - 公司拟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 公司拟改聘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等[2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监督[20]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关注[2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22] - 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22]
联泰环保: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8447.61万元,同比下降22.56%
新浪财经· 2025-08-27 19:0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17亿元 同比下降4.15% [1] - 净利润8447.61万元 同比下降22.56% [1] 应收账款状况 - 财务报表项目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1] - 污水处理项目应收服务费政府客户支付出现困难 [1] -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03:59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含税)[1][2] - 总股本584,490,586股中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76,605,190股[3] - 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888元[3]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2]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6] -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7] 除权处理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888)元/股[3][5]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5] 税务安排 - 自然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1元[9] - 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1元[9][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 公司按税前每股0.09元派发[11] 公司变更 - 注册资本由584,144,206元变更为584,490,586元[13] - 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固体废物治理等[13]
联泰环保: 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2年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由10.54元/股调整为10.34元/股[6] - 截至2022年10月26日 实际回购股份7,885,396股 成交总金额未披露[6] - 根据《回购规则》及交易所指引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导致2024年度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6][9]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9] -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9] - 截至申请日 公司总股本584,490,586股 回购账户持有7,885,396股 参与分配股本数为576,605,190股[6][9] 除权除息计算机制 -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9] - 按实际派发计算:以前收盘价4.73元为基础 除权参考价为(4.73-0.09)÷1=4.64元/股[9] - 按虚拟派发计算:虚拟每股现金红利=(576,605,190×0.09)÷584,490,586≈0.0888元 除权参考价为(4.73-0.0888)÷1=4.6412元/股[10] 价格影响评估 - 除权参考价差异绝对值为|4.64-4.6412|=0.0012元[10] - 价格影响比例为0.0012÷4.64≈0.0259% 低于1%的阈值[10] - 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10]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1] - 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1]
联泰环保: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14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含税)[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实施 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1] -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888元[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1] -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20日[1][2] - 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分配实施方式 - 除公司自行派发对象外 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 -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 已办理指定交易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于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2] 税收处理安排 - 自然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0.09元/股[4] - 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0.081元/股[5]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派发0.081元/股[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 按税前0.09元/股派发[6]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1] -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1]
联泰环保: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2 21:16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 公司注册资本从584,144,206元增加至584,490,586元 [2] - 变更后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
联泰环保: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2 21:10
公司分红方案 - 联泰环保2024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含税)[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1]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0日[1]
联泰环保(603797) - 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12 18:17
股份回购 - 2021年10月26日决定回购,资金5000万 - 1亿,价格不超10.54元/股[9] - 2022年6月9日因利润分配,回购价上限调为不超10.34元/股[10] -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回购7885396股,金额50040120.24元,占总股本1.35%[10] 权益分派 - 2025年6月23日拟每10股派0.9元(含税),每股派0.09元[14][15] - 截至申请日,总股本584490586股,参与分配股数576605190股[15] - 以2025年7月31日收盘价算,除权(息)参考价4.64元/股[1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0.0888元/股,除权(息)参考价4.6412元/股[17]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0.0259%,小于1%[17] 合规说明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8]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18]
联泰环保(603797)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8-12 18:15
公司信息变更 - 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由584,144,206元变为584,490,586元[1] 公司基础信息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500787917532B[1] - 公司成立日期为2006年04月14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