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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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9:1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未补足前暂停职权[9] - 会议通知提前五天送达,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会议决议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有处理方式[23]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6][27]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19:1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 1 | | 第三章 | 公司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 | 3 | | 第四章 | 责任追究及处罚 | 5 | | 第五章 | 附则 | 6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广东联泰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9:1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19:11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20] - 聘任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备案,无异议后可开会聘任[20]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21] 解聘与代行职责 - 连续3年未培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21][22]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22] 任职限制与协议 - 6种情形不得任职,部分情形需1个月内离职[10][11]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22]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日起实施[32][33]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30]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9:11
| |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 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工程师一名,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以及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 ...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9:1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2/3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4] - 可采用现场或非现场形式,可用通讯方式作决议[25] - 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通讯方式为签字表决[25] 主要职责与工作流程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多项内容[12]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审计评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9][20] - 审计评审工作组成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会议[25]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5]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 - 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2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26]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9:11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9] 选聘小组与原则 - 选聘工作评审小组人数原则上为5名,由审计委员会成员等组成[12] - 评审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3] 文件保存与报告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选聘流程与方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指定或干预选聘职责[7] - 公司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11] - 选聘文件发布后应依法确定响应时间,确保有充足准备时间[11] 改聘与辞聘规定 - 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五种情形时应改聘[1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后应按程序履行改聘[18]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聘应在审计年度第三季度前提出[19] - 公司拟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 公司拟改聘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等[2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监督[20]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关注[2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22] - 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22]
联泰环保: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8447.61万元,同比下降22.56%
新浪财经· 2025-08-27 19:0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17亿元 同比下降4.15% [1] - 净利润8447.61万元 同比下降22.56% [1] 应收账款状况 - 财务报表项目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1] - 污水处理项目应收服务费政府客户支付出现困难 [1] -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03:59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含税)[1][2] - 总股本584,490,586股中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76,605,190股[3] - 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888元[3]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2]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6] -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7] 除权处理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888)元/股[3][5]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5] 税务安排 - 自然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1元[9] - 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1元[9][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 公司按税前每股0.09元派发[11] 公司变更 - 注册资本由584,144,206元变更为584,490,586元[13] - 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固体废物治理等[13]
联泰环保: 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2年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由10.54元/股调整为10.34元/股[6] - 截至2022年10月26日 实际回购股份7,885,396股 成交总金额未披露[6] - 根据《回购规则》及交易所指引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导致2024年度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6][9]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9] -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9] - 截至申请日 公司总股本584,490,586股 回购账户持有7,885,396股 参与分配股本数为576,605,190股[6][9] 除权除息计算机制 -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9] - 按实际派发计算:以前收盘价4.73元为基础 除权参考价为(4.73-0.09)÷1=4.64元/股[9] - 按虚拟派发计算:虚拟每股现金红利=(576,605,190×0.09)÷584,490,586≈0.0888元 除权参考价为(4.73-0.0888)÷1=4.6412元/股[10] 价格影响评估 - 除权参考价差异绝对值为|4.64-4.6412|=0.0012元[10] - 价格影响比例为0.0012÷4.64≈0.0259% 低于1%的阈值[10] - 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10]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1] - 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