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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慕强
2025-04-28 22:49
董事会与会议 - 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10次,亲自出席10次,通讯8次,现场2次,无委托与缺席[4] - 出席股东大会4次[4] - 出席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1次[5] 议案审议 - 2024年4月15日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议案[6] - 202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议案[7] 公司运营 - 本报告期无关联交易、董事任免、会计估计变更事项[12][18][20] - 按时披露多份报告[14] - 2024年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17]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21]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担保适用范围与审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7][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6][8][9]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按章程规定审批,决议后1个工作日通知公司[18] 审批权限与程序 - 对外担保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资料、评估风险等[10][11]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情况并组织审批程序[12] - 公司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6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担保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部分情况需2/3以上通过[17] 担保合同要求 - 担保合同应明确主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签订人需有决议和授权[20]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21] 担保变更与展期 - 担保合同变更需报董事会秘书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3]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作为新对外担保重新审批[23] 担保风险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日内未履约等情况需通报董事会[23]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3]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有风险时应终止合同并报告董事会[23]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3]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4] 追偿与披露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应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并披露情况[26] - 公司需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约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8]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7]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超一年)[9] - 长期投资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参股收购等[10] 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或由董事长决定[8] - 控股子公司作出对外投资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12] - 对外投资决策经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15] 投资实施与限制 - 公司应制订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变更需原审批机构审查批准[17] - 公司不得使用信贷资金、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17]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回收对外投资[20] - 公司可在发展战略变化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1] 责任追究 - 董事长等擅自越权签订投资协议或口头决定投资事项致公司损失应负赔偿责任[26] - 公司委派出人员因失当造成投资损失将被追究责任[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28] - 制度的制定、修改由股东会批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会应在规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13]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六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10]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提议与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18][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0] 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4]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股权登记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8] 提名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9]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9] 表决相关 - 累积投票制下,候选人得票需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3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原因[34]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45][4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2][53]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5] 计票监票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8]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60] 记录与实施相关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决议撤销相关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1]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62] - 本规则的修改由股东会批准[6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4]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6]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6]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8] -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9]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情况[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投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 协议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自终止日起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8]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在本所网站披露[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31]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批准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30] 专户规定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8]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国政
2025-04-28 22:49
会议出席情况 - 2024年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0次,亲自出席10次[4] - 2024年董事出席股东大会4次[4] - 2024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5] 议案审议情况 - 2024年3月25日审议通过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议案[7] - 2024年4月15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多份报告议案[7] - 2024年8月19日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议案[7] - 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7] - 2024年11月4日审议通过聘任副总经理等议案[7] 公司运营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12] - 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承诺[13] - 公司建立完善治理结构,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14] 人员及机构情况 - 2024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6] - 本报告期未发生董事任免情况[18]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供建议[21]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规定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半数独立董事审议同意[16] - 连续12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16]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4]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和占用公司资源[17] 审议程序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股东会审议[2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特殊规定 - 需股东会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6个月[34]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股权除外),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1年[34]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32] 资金往来规定 - 与关联人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等[35] - 不得拆借资金给关联人等[36] 办法实施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 办法修改由股东会批准[40]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联泰环保(603797) -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04-28 22:48
担保额度 - 2025年度拟为十四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62,000万元[2] - 截至目前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641,399万元[2] - 已获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未使用额度2.7亿元[16] 子公司情况 - 澄海水务持股99%,资产负债率77.75%,新增担保3,000万元[6] - 潮英水务持股99%,资产负债率76.76%,新增担保3,000万元[6] - 城西水务持股75%,资产负债率78.63%,新增担保3,000万元[6] - 邵阳联泰持股100%,资产负债率53.58%,新增担保6,000万元[6] - 长沙联泰持股100%,资产负债率53.94%,新增担保20,000万元[6] 子公司业绩 - 长沙联泰2024年营收34956.13万元、净利润15421.61万元[10][13] - 邵阳联泰2024年营收4889.96万元、净利润1438.02万元[10][13] - 邵阳江北2024年营收2713.34万元、净利润549.21万元[10][13] - 嘉禾环境2024年营收6210.57万元、净利润1526.37万元[10][13] - 常德水务2024年营收2135.79万元、净利润395.2万元[10][13] - 澄海水务2024年营收14930.86万元、净利润722.42万元[11][13] - 苏南水务2024年营收3399.53万元、净利润812.62万元[11][13] - 苏北水务2024年营收2306.89万元、净利润432.94万元[11][13] 担保相关比例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3] - 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2024年净资产比例200.13%[17] - 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占2024年净资产比例198.93%[17] - 对关联方担保总额占2024年净资产比例1.20%[17] 其他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8] -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17]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2:48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1] - 郑慕强、章国政、姚卫国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日期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2]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8 22:48
业绩总结 - 2024年立信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业务36.72亿元,证券业务15.05亿元[2]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54亿元[2] 人员数据 - 2024年末立信合伙人296名、注会2498名、从业人员10021名[2] - 2024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注会743名[2] 公司决策 - 2024年相关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为年度审计机构[3] 审计沟通 - 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注会事前沟通[4] - 2025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注会完成阶段沟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