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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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 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 关规定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 和审慎、科学决策。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职权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 4 | | 第四章 | 董事会会议通知 5 |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6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 9 | | 第五章 | 审议与表决 11 | | 第六章 | 股东会决议 13 | | 第七章 | 附则 16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7]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超一年)[9] - 长期投资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参股收购等[10] 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或由董事长决定[8] - 控股子公司作出对外投资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12] - 对外投资决策经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15] 投资实施与限制 - 公司应制订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变更需原审批机构审查批准[17] - 公司不得使用信贷资金、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17]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回收对外投资[20] - 公司可在发展战略变化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1] 责任追究 - 董事长等擅自越权签订投资协议或口头决定投资事项致公司损失应负赔偿责任[26] - 公司委派出人员因失当造成投资损失将被追究责任[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28] - 制度的制定、修改由股东会批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6]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6]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8] -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9]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情况[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投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 协议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自终止日起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8]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在本所网站披露[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31]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批准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30] 专户规定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8]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8 22:4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关系、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 1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5 | | | 第四章 |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限制性规定 | 10 | | 第五章 | 附则 | 11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事先取得公司的认可,并视同 公司行为,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如需公司董事会 ...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国政
2025-04-28 22:4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章国政,作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章国政,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业会计(硕士)、 高级工商管 ...
联泰环保(603797) -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04-28 22:48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 十四家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借款余额:公司本年度拟为十四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62,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 为本次担保预计相应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641,399 万元(不包括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 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
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2:48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1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郑慕强、章国政、姚卫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