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60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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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4-04-15 20:36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每 10 股转 增 4.8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在实施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 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
能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向欣)
2024-04-15 20:3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 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 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理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 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 况如下: 石向欣:男,中国国籍,195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1985-1986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师;1986-1995 年 任职国家轻工业部干部; ...
能科科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20:36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 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上海 ...
能科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20:3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 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 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 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 2023 年 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审议 33 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 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基本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决议 | | --- | --- | --- | | 第四届董事 | | 会议审议并通过 13 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 会第二十九 | 2023-04-17 | 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 | 次会议 | | 202 ...
能科科技:关于2024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15 20:36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提高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自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后(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3,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授信品种、担保方式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后(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3,000 万元(含) 的综合授信额度。 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中不超过 61, ...
能科科技: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20:3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能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 ...
能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宗瑜)
2024-04-15 20:36
业绩相关 - 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完成,节余募集资金197,779.27元,占净额0.03%[6] -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无违规等情况[5] 公司治理 - 2023年董事会换届,温小杰等任独立董事[4] - 2023年文宗瑜出席各会议且均表决同意[4] 制度执行 - 2023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制度执行合规[9] -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合规[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履职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14]
能科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15 20:3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议案[2] 交易审议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交易仅达特定标准时,部分交易可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大会审议[5]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5] - “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9]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9][10]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10] 人员管理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上交所另有规定除外)[7] - 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7] - 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8]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8]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16] -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14]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1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10] - 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利润分配 - 公司督促具备分红条件的下属子公司现金分配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50%[17][18] - 除特殊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17][18] - 特殊情况指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或净资产3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1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9][2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9][2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9][20] - 公司现金分红期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2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25]
能科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20:36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进行 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刘景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 ...
能科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20:3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能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 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 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 行委员职务。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