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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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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16 20:12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 公司确定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 [2] - 授予价格为每股15.80元 [2] - 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10-16 17:4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83万股[2] - 董事长应思斌获授30万股,占授予总数16.39%[2] - 5位高管各获授12万股,各占授予总数6.56%[2] - 23名核心技术人员获授93万股,占授予总数50.82%[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总股本1%[4] - 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4]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及大股东等相关人员[4]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的公告
2025-10-16 17:4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证券代码:603867 | 公告编号:2025-052 | | --- | --- | --- |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转债代码:113663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3.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4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 《新化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
新化股份(603867)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16 17:47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之 目录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本所、本所律师 | 指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 | | --- | --- | --- | | 公司、新化股份 | 블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次 | | | |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的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 | 本次授予 | 指 | 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 | 授予价格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17:45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5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7 日 本议 ...
新化股份(6038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10-16 17:45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公示情况及 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 的高级 ...
新化股份(603867.SH):向激励对象授予183万股限制性股票
格隆汇APP· 2025-10-16 17:36
格隆汇10月16日丨新化股份(603867.SH)公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同意以15.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9名激 励对象授予18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6 04:07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研发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思斌先生主持,公司9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等高管列席会议 [2][3] -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三项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4][5] -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议案表决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 法律意见与文件备案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琳琳、黄佳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7] - 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及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作为公告文件报备 [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 - 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6个月内(2025年3月25日至9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8][9] - 自查期间共有1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其交易行为系基于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 [9] - 除上述10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 公司结论为在激励计划策划过程中已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生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1]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10-15 18:32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5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0 名 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交易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 作,其在交易公司股票前,并未获知或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 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 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 ...
新化股份(603867)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10-15 18:30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 DENTONS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 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