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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60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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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603881)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5-02-13 20:32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02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 业务以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三、重大事项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数据港(603881)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2-12 19:17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2月10 - 12日连续三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3] - 三个交易日内股价实际波动幅度较大[8] 公司状况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无重大变化[4]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4]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7]
数据港(603881) -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问询函的回复
2025-02-12 19:16
信息披露 - 截止2025年2月12日公司及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股票交易 -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及实控人、董监高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1]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12-27 17:35
资金募集 - 非公开发行A股24,361,490股,每股69.46元,募资1,692,149,095.40元[1] - 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为1,666,703,355.15元[2] 账户管理 - 截至注销前有5个未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 - 2024年12月27日前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协议终止[9] - 已将专户资金转至公司或子公司基本账户[8]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2024-12-20 19:25
股东变更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告知函[1] - 股东由上海钥信变更为宁波锐鑫,出资额4675万[1] - 宁波锐鑫持87451970股,占总股本14.61%[2] 影响说明 - 本次变更不涉及持股数量及比例变动,对经营无影响[2] - 宁波锐鑫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3]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2-19 18:11
信息披露时间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在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5] - 债券存续期内,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0] - 债券存续期内,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0] - 特定债券监管要求时,季度财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且一季度财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0] 信息披露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5] - 董事、董事会需协调组织信息披露,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8][20] - 监事、监事会要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0] - 公司高管应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当日内书面报告并签名[26]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子公司信息报告责任,重大事项书面报董事会[21]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符合未泄漏、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保密、债券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8]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或长期商业秘密等情形,可按规定豁免披露[9] - 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短期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披露[9]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相关人员需严格保密,拟披露信息属国家或商业秘密按规定执行[2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指定专人管理[25] 主要责任划分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29] -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29] 债券相关披露 - 债券存续期公司应披露付息、本金兑付等事宜并做好管理工作[32][33] 违法处罚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等规定处罚[30]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18:11
会议决策 - 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9名董事全到[1]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流议案[2] - 审议通过变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议案[3] - 审议通过修订债券相关制度议案[5] 资金安排 - 2024年4月同意用不超6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3][4] - 拟将现金管理额度上限提至10亿[4] - 拟注册发行不超15亿公司债券[5] 制度拟定 - 拟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5]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19 18:1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24361490股A股,每股69.46元,募资16.92亿元[2]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16.6768639242亿元[5] 项目投资情况 - 募集资金用于4项目,投资总额18.213516亿元,拟用募资17.335亿元[6] - 各项目节余资金660.93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 项目结项情况 - 2024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补流议案[14] - 廊坊项目结项,用节余募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18:0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5名监事全到[1] 决策事项 - 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用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 - 监事会同意变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3] 数据要点 - 现金管理额度上限从6亿提至10亿,可循环滚动使用[4]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2-19 18:09
募集资金管理 - 应存于监管或专项账户,专款专用[6][7] - 变更用途需按规定审议或审批[10] 监督检查 - 承销机构至少每年调查存放使用情况[15] - 财务建账,内审监督资金使用[15] 信息披露 - 公开发行债券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