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数据港(603881)
icon
搜索文档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18:11
会议决策 - 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9名董事全到[1]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流议案[2] - 审议通过变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议案[3] - 审议通过修订债券相关制度议案[5] 资金安排 - 2024年4月同意用不超6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3][4] - 拟将现金管理额度上限提至10亿[4] - 拟注册发行不超15亿公司债券[5] 制度拟定 - 拟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5]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19 18:1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24361490股A股,每股69.46元,募资16.92亿元[2]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16.6768639242亿元[5] 项目投资情况 - 募集资金用于4项目,投资总额18.213516亿元,拟用募资17.335亿元[6] - 各项目节余资金660.93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 项目结项情况 - 2024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补流议案[14] - 廊坊项目结项,用节余募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2024-12-19 18:09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52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同意数据港增加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新增的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新增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情况概述 — 1 — 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额度: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 司")本次拟增加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 ...
数据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2-19 18:09
公司委托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 1,668,459,008.06 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 23,690,087.34 元)。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由中信证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 号 为 310066580013001747883 的 人 民 币 账 户 内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692,149,095.40 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 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 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 24,029,36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6,703,355.15 元。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数 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18:09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50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采取通讯 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 二、《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 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2-19 18:09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 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若本制度约定的条款同当前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颁布的有效规范发生冲突或不足 以达到当前有效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则应参照当前的有效规范执行,并做及时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信用类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 开发行的信用类债券,但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
数据港:国有数据中心龙头,整体经营稳步向上
天风证券· 2024-12-18 18:15
公司投资评级 - 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数据港作为国有数据中心龙头企业,整体经营稳步向上,未来发展可期 [1][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公司背景与发展 - 数据港成立于2009年,是上海市静安区国资委投资控股的国有数据中心企业,2017年登陆A股主板市场,2024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 [1][21] - 截至2024年上半年,已建成35座数据中心,主营业务规模达371.1兆瓦,折合5Kw标准机柜约74,200个,实现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西部核心区域的战略布局 [2][23] 主营业务与收入结构 - 以批发型数据中心为主,2023年IDC服务业收入达15.25亿元,占比97.93%,2024年上半年IDC服务业收入占比达98.9% [3][26] - 2019年和2020年在建工程大幅增长,2021年和2022年固定资产显著提升,机柜规模扩大为后续经营提供保障 [3][41] 经营与财务表现 - 近三年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财务费用率逐年下降,2023年起加大分红力度,2024年上半年进行中期分红 [4][78] - 2024年上半年实现整体收入7.78亿元,同比增长4.33%;归母净利润0.71亿元,同比增长2.80% [29]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6亿元、1.57亿元和1.84亿元,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 [5][87] - 预计2024~2026年IDC服务业收入分别为16.01亿元、16.81亿元、17.65亿元,维持5%的收入增速 [87] 行业背景与前景 - 受益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发展,中国IDC产业稳步发展,2023年市场规模达5,078.3亿元,预计2028年将超2500亿元 [33][34] - 数据港在2023年中国信通院"影响力TOP10"排名中位列行业前三,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2] 风险提示 - 客户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变化、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 [102][103]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2-17 18:02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48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 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 — 1 —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8 18:14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47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7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90,580,26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8.5394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信菁女士主持本次股 ...
数据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8 18: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4:00 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和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已对与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有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审查判断。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