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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60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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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牧高笛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8:04
公司基本信息 - 牧高笛2006年10月31日设立,2017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为6669万元人民币[13] 激励计划情况 - 2024年5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6][31] - 采用股票期权方式,首次授予32人[16][18] - 拟授予63.18万份,占股本总额0.95%[20] - 首次授予58.30万份,占0.87%,预留4.88万份,占0.07%[20]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需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程序[23] - 首次授予等待期12、24、36个月,行权比例40%、30%、30%[23][25] - 若预留2024年三季报后授予,行权比例50%、50%[25] - 首次和预留行权价格均为27.69元/份[28] 其他相关规定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3]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5-15 18:04
人事变动 - 梁地发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新监事选出前继续履职[1] - 拟提名刘月霞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1] 候选人信息 - 刘月霞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2] - 刘月霞未受过处罚和惩戒,无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2] - 刘月霞198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10月至今任公司技术工程师[4]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15 18: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23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 475 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 14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 ...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8:03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2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 018)。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通过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 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 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15 18:03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8,13]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6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5%、45%[8,9] - 预留部分不同授予时间业绩考核有别[9] 个人绩效与行权 - 个人绩效分四档,行权比例不同[10] -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按公式计算[10] 考核流程 - 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结果[15] - 被考核对象5个工作日内可申诉[15] 实施条件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8]
牧高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15 18:03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牧高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由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10]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2人,不包括特定人员[10]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需在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11] 股票期权数量及占比 - 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63.18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95%[13] - 首次授予58.30万份,占0.87%、总量92.28%[13] - 预留授予4.88万份,占0.07%、总量7.72%[13] 获授人员情况 - 董事徐静、外销事业部总经理徐静获授5.42万份,占授予总量8.58%,占股本总额0.08%[12] - 首席人力资源官佘亮获授5.42万份,占授予总量8.58%,占股本总额0.08%[12]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54个月[14][40] - 公司需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程序,预留对象12个月内明确[14][15] - 首次授予等待期为12、24、36个月,预留部分有别[15][41] 行权相关 - 授予股票期权满12个月后可行权,有时间限制[15] - 首次授予行权期分三个,比例为40%、30%、30%,预留部分有别[17][18][41]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均为27.69元/份[19][23][35][40] 业绩考核 - 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5%、45%[27] - 预留部分授予时间不同,业绩考核安排有别[2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至少“合格”方可行权[28]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禁售按法规和章程执行,董高人员有转让限制[18][19] - 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需公司和对象均无特定负面情形[24][25] - 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26][27] 市场情况 - 2020 - 2022年户外运动“破圈”,产生超百亿规模新消费市场[45] 会计处理 - 股票期权按授予时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报表[43] - 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按权益结算支付处理[43] 计划影响 - 激励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股东权益有正面影响[45] - 考核体系全面、综合、可操作,指标科学合理有约束效果[47]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5-15 18:03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024 年 5 月 15 日 2、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5-15 18:03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22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提案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曹海江先生公司符合《证券法》第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曹海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 ...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5-15 18:03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4.56亿元,2022年为14.36亿元,2021年为9.23亿元[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亿元,2022年为1.41亿元,2021年为0.79亿元[3] - 2023年末总资产为12.52亿元,2022年末为13.41亿元,2021年末为11.86亿元[4]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61元/股,2022年为2.11元/股,2021年为1.18元/股[4]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70%,2022年为27.97%,2021年为17.47%[4]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3.18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6669万股的0.95%[3][12] - 首次授予58.3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7%,占本次授予总量的92.28%[3][12] - 预留授予4.88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占本次授予总量的7.72%[3][12] - 董事徐静和首席人力资源官佘亮各获授5.42万份,占授予总量的8.58%[13] -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30人)获授47.46万份,占授予总量的75.12%[1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1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预留权益授予对象须在12个月内明确[15]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24、36个月,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后授予的预留部分等待期有不同规定[16] -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行权,可行权日有时间限制[1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后授予的预留部分行权比例有不同规定[18][1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69元/份[2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34.61元与33.12元较高者的80%[22][23]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为27.69元/份[2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025年不低于25%,2026年不低于45%[31][32] -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业绩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在披露后授予,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2026年不低于45%[32]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00%、100%、80%、0%[33] 期权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1+n)[38][39] - 配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P1×(1+n)÷(P1+P2×n)[39] - 缩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n[39] - 增发新股时,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39]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行权价格P=P0÷(1+n)[40] - 配股时,调整后行权价格P=P0×(P1+P2×n)÷[P1×(1+n)][40] - 缩股时,调整后行权价格P=P0÷n[40] - 派息调整后行权价格P = P0 - V,且P须大于1[41] - 公司增发新股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做调整[41] 其他要点 - 股票期权定价模型参数:标的股价34.38元/股,有效期1、2、3年,历史波动率13.27%、13.46%、14.55%,无风险利率1.50%、2.10%、2.75%,股息率2.66%、1.79%、2.27%[45] - 首次授予58.3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396.91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125.35万元、177.12万元、73.11万元、21.34万元[45]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48]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1] - 公司以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44] - 公司在等待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将当期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43]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需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8] - 公司变更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不得有导致加速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特定原因除外)的情形[53] -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后,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5]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实施[59]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59] -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等降职或降级,公司董事会有权调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61] - 激励对象因违反国家法律等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董事会可决定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61] - 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董事会可决定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62] - 激励对象因退休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董事会可决定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按退休前程序进行[63]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按丧失劳动能力前程序进行[63]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由指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死亡前程序进行[63]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按激励计划和协议规定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65]
2023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点评:代工业务订单回暖,自有品牌持续发力
华创证券· 2024-05-08 16:0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推荐"评级,维持目标价37.7元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自主品牌业务 - 2023年公司自主品牌线下业务高速增长,营收达9.3亿元,同比增31.2%,但毛利率有所下降 [1] - 2024年一季度自主品牌业务受高基数影响增速有所放缓 [1] - 公司持续创新产品线,加快布局户外徒步、汽车露营和水系露营等细分赛道 [1] 代工业务 - 2023年代工业务受下游客户去库存影响有所承压,营收同比下降26.1% [1] - 但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受益于汇率变动和客户结构改善 [1] - 2024年一季度代工业务订单有所回暖,营收同比增长14% [1] 整体经营情况 - 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14.6亿元,同比增1.4%;归母净利润1.1亿元,同比下降24.1% [1] - 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6亿元,同比增3.7%;归母净利润0.3亿元,同比增9.3% [1]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将分别达到1.26/1.49/1.73亿元 [2] 其他 - 公司是露营装备行业龙头,内部变革成效可期 [1] - 公司采用DCF估值法给予24年目标价37.7元/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