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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6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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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建发合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6 17:47
会议信息 - 建发合诚监事会2024年1月19日发通知,1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票同意、1票回避[1] - 《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票同意、1票回避[2] 回避情况 - 关联监事曹馨予在两议案表决中均回避[1][2]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6 17:47
人员聘任 - 聘任康明旭等4人担任副总经理,郭梅芬担任财务总监,高玮琳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4]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5票同意、4票回避[1] - 《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5票同意、4票回避[2]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6票同意、3票回避[6]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13] 股份持有 - 康明旭持有公司股份2,102,100股,占总股本0.81%[17] - 徐辉持有公司16,770股,占总股本0.01%[19] - 刘志勋持有公司1,823,744股,占总股本0.7%[19] - 郭梅芬持有公司1,433,250股,占总股本0.55%[20] - 高玮琳持有公司5,753,839股,占总股本2.21%[21] 组织架构 - 合并党务行政中心与人力品牌中心,成立党务人事中心[12] 后续安排 - 第一、二、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4]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26 17:47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任召集人[1] 利润分配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上限不超净利润[2] - 现金分红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未做现金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2]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3] 章程执行原则 - 章程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与日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1-26 17:47
独立董事津贴调整 - 2024年1月26日董事会通过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议案[1] - 津贴从每人8万元/年调至12万元/年,自1月1日起执行[1] - 调整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1-26 17:47
规则修订 - 2024年1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明确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股东及人员范围[1] - 规定独立董事履职、出席及提案相关规则[2] - 规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2]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26 17: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4]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5]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获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获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1]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24]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25]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不得表决[41]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44]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或举手[46]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用通信、传真等方式决议[46] - 董事会对议案书面决定,记载方式有纪要和决议两种[4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4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4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十年[5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会前保密[50] - 董事会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实施情况[50] - 本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53]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54]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1-26 17:47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 人员调整 - 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和宾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独立董事唐炎钊当选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变更 - 变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林朝南、张光辉、唐炎钊[1]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26 17: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7] - 2016年5月1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67.314万元[9] -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15] - 注册名称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8] - 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101 - 1104单元[8] 股份相关 - 发起人合计持股7500万股,占比100%[19] - 股份总数为26067.31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8] - 董事等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8]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132]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32]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6]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先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14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7] 其他 - 公司会计年度采取公历年度制,记账货币单位为人民币[14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或解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66]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产品研发及运营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162]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3-11-27 16:06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3-052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介绍 特此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建发合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建发合诚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前述议案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建发合 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告知函》,该 ...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3-11-06 18:35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新签合同额118.65亿元,同比增307%[5] - 2023年1 - 9月营收增13.89亿元,增幅216.91%[5] - 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3.78亿元,较年初增16%[5] - 9月末借款余额941万元,较年初降89%[5] - 前三季度经营现金流净额1.58亿元,同比增1.56亿元[5] 业务发展 - 参与少量城中村改造设计咨询业务[2] - 践行内外结合策略,关注上下游并购机会[3] 技术研发 - 2023年打造工程专业化数智管控平台[3] - 自主研发的监测平台部分项目应用[4] 未来策略 - 四季度强化账款管理、提升施工效率、加强项目评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