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6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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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8 22:1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 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邹成效先生、王建华 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担任。 3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符合《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22:17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号以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22:1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 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李芸达、王建华、邹成效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芸达、王建华、邹成效的任职经历以及查阅本人签署的《2024 年 度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 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 系。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4-28 22:1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或"公司")为践行 "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国茂股份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 告》。 2024 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 举措,现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情况以及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质量,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 年,面对较为严峻的产业形势,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清晰。总 体业务发展方面,工业传动相关业务板块作为公司的基本盘,其全年减速机总发 货量同比实现约 5%的增长,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同时,应收账款、经 营性现金流等财务指标也保持了健康水平。精密减速器业务为公司近年来大力发 展的新兴业务,在具身智能、高端机床等下游领域实现了突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4-28 22: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以及 7 名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2,455,950 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59,088,430 股变更为 656,632,48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5,908.8430 万元变更 为人民币 65,663.248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江苏国茂减速机 股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8 22:17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的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 ...
国茂股份(603915)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21:1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小建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营业收入 | 601,698,015.35 | 585,210,882.65 | 2.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43,033,691. ...
国茂股份(603915)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21:1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15 公司简称:国茂股份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0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徐国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小建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12元(含税)。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1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 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应当按 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