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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0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2:4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2.9亿元,同比增加1.7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7亿元,同比减少26.97% [1] - 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同比减少27.27% [1]
国茂股份(603915.SH):上半年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下降26.97%
格隆汇APP· 2025-08-28 20:29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2.9亿元 同比增长1.7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下降26.97% [1]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1]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8 19:2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15日14点在江苏常州召开[2] - 网络投票9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 审议7项议案,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4、5[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A股代码603915,简称为国茂股份[13] - 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11 - 12日,地点为公司证券投资部[15]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17] 选举信息 -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3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6]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5名,候选人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候选人3名;应选监事2名,候选人3名[23]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23] - 持有100股投资者在“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表决权[23][24] - 持有100股投资者在“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4] - 持有100股投资者在“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4] - 投资者可将500票集中或分散投给“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候选人[24]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3位监事全部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5]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10]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12]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4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8 19:2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18,841,045.15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06,841,992.9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 并拟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656,632,480 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78,795,897.60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3.75%。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 2025 年下半年度。 如在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6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江 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6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 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有关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召集及召开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6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江苏国茂减速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估,财务报告的审阅及协调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 持,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6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苏国茂 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 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九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 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