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6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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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2025-04-28 21:1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本人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 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1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 | | |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发起方式设立;目前在江苏省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064534407K。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4,380,000 股,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Guomao Reducer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 9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1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 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有关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召集及召开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0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召集及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09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 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建立信息披露 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和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递交信息披露文件、与新闻媒体联系刊登披露的信息等。 第七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0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成效)
2025-04-28 21:0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成效) 本人邹成效,担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 在 2024 年的履职过程中,秉持勤勉、尽责、忠实之原则,按时参与各项会议, 严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相关事项提出独立见解,切实保障全体股东, 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邹成效先生,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 科科长、审计处副处长,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江苏融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继来(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 年 4 月至今,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1:0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华)
2025-04-28 21:07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华) 本人王建华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 用,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王建华,1989 年 4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铸造分厂工程 师,1993 年 8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湘潭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9 年 11 月至今,任常州大学教授,2022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