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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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2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8:2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科技大厦 A 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2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 法 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 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2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大千生态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1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 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8:22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2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2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 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当主任委员无法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 1 出一名委员代行审计委员会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2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2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涉及被考核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 程师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2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 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能 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上海证券交 ...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8:22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2 月 13 日,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 | 人员是指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 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 | 秘书、财务总监和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