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60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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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科技(6039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MDTG-DMB00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 ...
麦迪科技(60399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MDTG-DMB02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100%的子 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的 子公司,或虽然不足 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者能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 ...
麦迪科技(60399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MDTG-DMB00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
麦迪科技(6039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MDTG-DMB006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
麦迪科技(6039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DTG-DMB0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苏州麦迪斯顿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股东会应当维护党 支部委员会在所属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公司须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须经党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 第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 措并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
麦迪科技(6039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2 18:02
MDTG-DMB031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拟定。 其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 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事宜,保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 ...
麦迪科技(6039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20] - 董事等离职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或本人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等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6] - 董事等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6] - 董事等不得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7] 信息申报 - 董事等信息变化或离任2日内委托申报[11] - 股份变动2日内申报并公告[13] 减持规定 - 减持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不超3个月[13]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2日内报告公告[14]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25%算本年度额度[18]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8]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转让数[8] - 当年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18] - 计算额度小数四舍五入,不足1000股按持股数[18] 其他 - 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短线交易规定[8] - 涉嫌违规交易中国结算可锁定股份[20]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锁,剩余自动解锁[20] - 离任6个月内股份锁定,到期无限售自动解锁[21]
麦迪科技(6039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 - 特定人员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6] 会议延期与变更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或论证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发出[9]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委托[11] 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3]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16]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应规定[16] 后续事项处理 - 决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应在会后2个月内召开[1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18] - 部分人员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19]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4] - 董事长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应符合章程规定[25] - 对总经理授权应明确范围和限额[2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6] - 规则中数字表述含义及解释权说明[25]
麦迪科技(60399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并适用本实施细则。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项提案提出。 MDTG-DMB01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应 ...
麦迪科技(60399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8:02
MDTG-DMB01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苏州麦迪斯顿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 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麦迪斯 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人。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