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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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王英
2024-03-27 20:2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 督部门的相关要求,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地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反对票和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英,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学院(现东 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 ...
新洁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7 20:2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7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 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
新洁能: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03-27 20:2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事一名,分别为朱和平先生、朱袁正先生、窦 晓波先生,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担任。 因窦晓波先生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 举王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目前,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成员组成,其 ...
新洁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7 20:21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17 元(含税),每股以资 本公积转增 0.4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 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以及转增数量,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从行业整体以及公司的 主要产品来看,公司均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需要储备较多的资金确保公司能够 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从而更好地为股东提供长期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新洁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27 20:21
C&T PARTNERS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 苏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 股票实施 之法律意见书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 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210019 电话: +86 25-86633108 传真: +86 25-83329335 2 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办人员沟通、书面审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无锡 新洁 ...
新洁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7 20:21
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 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 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 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 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85 人,首席合伙 人为郭澳先生。天衡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拥有注册会计师 419 人,其中 222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2023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6 ...
新洁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7 20:2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17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 r and the state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洁能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天衡专字(2024)00417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洁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 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洁能公司)2023年 12 月 31 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 ...
新洁能: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7 20:21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 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 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 ...
新洁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7 20:21
公司代码:605111 公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 ...
新洁能:第四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2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 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职责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程序及公司财务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对公司 2023 年度工作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