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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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605111)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04-24 23:0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1] 会议情况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各次会议审议对应报告及议案[2][3] 财务相关 -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信息披露合规[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满足审计要求并监督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4][5] - 公司设立独立会计机构,建立财务制度控制经营环节[5]
新洁能(60511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4 23:06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可循环滚动[3][4][7] - 最高额度占期末货币资金比例87.24%[12] 大额存单 - 2024年公司大额存单金额1.1亿元、850万美元,相比期初增0亿元、550万美元[16] - 无锡电基2024年末大额存单0.2亿元,与期初持平[16] 存款理财 - 2024年公司累计存入短期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38.66亿元,已收回34.24亿元[16] 财务状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0,291.12万元,负债总额46,554.60万元,资产负债率10.82%[15] -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9,487.60万元[15]
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丁键
2025-04-24 23: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丁键,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朱袁正提名为无锡新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五)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
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英
2025-04-24 23: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朱袁正,现提名王英女士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新洁 能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
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英
2025-04-24 23: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朱袁正提名为无锡新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
新洁能(605111)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4 23:06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8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 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 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 ...
新洁能(605111) - 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4 23:06
公司代码:605111 公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
新洁能(605111) - 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4 23:06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5)0037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http:/ 报告编码:苏25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5)00378 号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无锡新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5)00682 号标准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
新洁能(605111) - 关于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4 23:06
关于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 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天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 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机构信息 天衡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 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 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拥有合伙人 85 人, 注册会计师 386 人。注册会计师中,227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A 股 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 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
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朱和平
2025-04-24 23:06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朱和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朱袁正提名为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